第127章 狗谢淮

  小荷落胎的消息,很快传到了宋如枝的青竹院。

  宋如枝听闻之时,手中绢帕下意识狠狠一扯。

  她没想到,那贱奴竟当真怀了殿下血脉。

  可下一刻,她又转着手中的小荷花金簪,笑了起来。那又怎样,那样的贱命,不可能稳得住皇胎。

  看吧,果然还是掉了。

  云锦侍立一边,总不是滋味儿。

  小荷之前对她们都挺好,这样在别人身上扎刀子,云锦认为很过分。

  还有一点,就是小姐手中的小荷花金簪,这到底是哪里来的?

  她可不记得,小姐以前有这么一个金簪子。

  而且这簪子喜气洋洋的,做工也不甚好,不符合小姐追求高雅的品味。

  还有每天晚上,小姐除了嗅那根白绢,还反反复复读一封信。

  那封信到底是谁写的?

  若是阿松哥写的,那就不应在小姐手上。

  云锦联想到了小荷落胎之事,心中隐隐约约摸到了一点脉络:这金簪和信,不会都是阿松留给小荷的吧……

  只是被小姐偷偷拿了去……

  云锦看着金簪上的小荷花,难受地低下头来。

  她的小姐在一步步走入魔怔,她怎么样才能救救她的小姐啊?

  …………………………………………

  同一时间,韦惜雪的桃花苑里。

  “你们都下去吧……”韦惜雪揉了揉太阳穴,“兰嬷嬷留下来。”

  踏梅嫉恨地看了那个三大五粗的嬷嬷一眼,平时都是她留下的,自从谷雨宴后,就成了兰嬷嬷。

  那一天她被王妈妈缠了很久,待她脱身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

  从此以后,小姐就开始和兰嬷嬷形影不离了。

  从未被冷落过的踏梅咬着手绢难受,她去而又返,翻窗子进了小姐闺房,又藏在角落的柜子里。

  她倒要看看,兰嬷嬷是有什么手段,她踏梅不能学的?

  踏梅这时还没意识到,一时的选择,会给她带来一辈子的阴影。

  她先是看小姐和兰嬷嬷在头挨着头说着什么小话,好学不倦的踏梅觉得,这里她可以学,她什么话题都能引导。

  讲着讲着,兰嬷嬷开始抚上了小姐的背脊,踏梅姑且可以理解,毕竟夫人一直没怎么管小姐,小姐本身很缺爱。

  正当她想着……窗户上的影子分了又合。

  踏梅瞪大了眼睛,在柜子里目睹惊涛骇浪的一幕,她死死捂着嘴,恨自己为何多了这么多好奇。

  她走又走不掉,被迫看了全场。

  直至到了后半夜,兰嬷嬷抱着小姐去清洗,踏梅才手脚并用地爬出来。

  太震撼了……太夸张了……

  踏梅脑子里,冒着无数奇奇怪怪并不干净的想法。

  “你到哪里去了?”仆役房中,夏月揉了揉眼睛。

  踏梅与夏月住一个房,两人平时不对付,基本不会说话。

  “没……没有……”踏梅咬着牙做纸老虎状。

  “没有就睡吧,天都快亮了。”夏月继续倒头就睡。

  踏梅看着夏月的背影,突然羡慕起夏月来。

  她以前嫌弃夏月白长了张漂亮脸蛋,实则性格又闷又怪又简单。

  现在看来,简单是福啊!

  她恍恍惚惚睡了两个时辰便起来为韦惜雪梳妆打扮。

  韦惜雪显然也没睡好,还在打哈欠。

  可踏梅注意到,她的脸蛋红噗噗的,原本稚嫩的五官张开了,有一种被滋润过的柔媚。

  踏梅不敢再看下去……

  ………………………………

  花房配所之内,小符伺候完自家姐姐的喝热水、吃鸡蛋,又哄着她钻被窝躺一会儿。

  好不容易闲下来,她终于开始打扫起花房配所。

  这几日兵荒马乱的,她都没时间收拾住所。

  正扫着地呢,她突然在榻下的某处扫到了一块黄玉。

  嘿,这两天尽捡玉,小符觉得自己蛮有运气的。

  那玉似乎被粗暴地掷过,原本完好的玉面上,竟出现了两道裂痕。

  “小荷姐,这是你的吗?”小符问道。

  小荷方一看到那玉,瞳孔瞬间骤缩。

  这是她的传家宝,她身上最值钱的宝贝,她把她送给陛下,献上自己所有的忠诚与真心。

  她连忙捡到手心里,心疼着捂着。

  她的真心就这样被陛下丢弃了……

  不,她不要叫他陛下了,臭……臭谢淮……小荷第一次在心里面骂陛下,还不是很熟练。

  她心疼地摸着自己的黄玉,慢慢就练习熟了——

  坏谢淮,臭谢淮,狗……狗谢淮!

  …………………………

  青州,思远城。

  青州都督府旁,一家马场之中,打着短工的汉子们正在一车一车地运送粮草。

  “阿松,你回来啦,工头找你!”一个长得三大五粗的汉子大喊。

  “来勒!”阿松才运了十几车粮草回来,他擦了擦额头的汗,露出一张长满黑斑的丑陋面孔。

  阿松伟岸高大、身材精壮,看着约莫三十出头的模样,浑身上下仿佛有着使不完的劲儿。

  他家在云朔郊外,夫妻恩爱,家中已有了四个孩子。

  人到中年,妻子又怀了第五个,他急着出来挣钱,为第五个孩子的降生做准备。

  阿松来的时间虽短,可人勤奋上进到可怕,短短几日,便冒着生命危险,来回运了三趟草料。

  他们这个马场,可不是一般马场,而是专门服务于世家贵人们的,专为世家提供草料。

  青州世家之间有个说法,整个大越,只有青州曲屏山上草的长得最好。

  北鞑占领青州三城,正好掐断了思远去曲屏山的路。

  可这个马场却另辟了条秘道,运送草料。

  世家不关心战事,纷纷向马场求取最好的草料,养最好的马匹好参加春狩。

  所以边境战争越打越烈,马车的生意却越来越好了。

  押运草料,要走秘道,实际上是个随时要命的工作,故而在这里的仆役们,都是签短契、打短工的。

  说不准跑两趟人就被鞑子抓住剖心剖肝了。

  工头看出阿松是个有潜力的,来的时间虽短,可是人长得高大伟岸,做事也踏踏实实,更别提身上还有功夫在,于是有意提拔。

  “今儿有个都督府的活计,跑不跑?”工头问道。

  都督府审查严格,平日里工头都只让信得过的老工人跑。

  前两日,那老家伙运草料时没了,只能挑个顺眼的信任。

  “跑的,工头。”阿松抬起头,露出长满黑斑的脸。

  工头被丑得一哆嗦,“记得戴好斗笠,免得冲撞了贵人。”

  “好勒。”阿松憨厚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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