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椒炒恶魔 作品

第167章 黄老汉连负两场

第167章黄老汉连负两场

为了方便计量比较,黄老汉和狼王吃的每一份食物都有着近似大小。

黄老汉没有维持泰拉贵族那种进餐礼仪,而是入乡随俗地采用同鲁斯一样的进食方式,直接用手拿起滚烫的食物,送到口中,大口吞吃。

狼王更是同身旁两个狼兄弟一样,风卷残云般地吞吃食物。

宁录敏锐地注意到,帝皇没有使用他强大的灵能,辅助消化食物。

[黄老汉注意到黎曼鲁斯对灵能的反感,因此没有使用,单纯依靠肉体的胃口比拼。

芬里斯文化中成长的狼王在这方面,进化适应出的消化系统拥有绝对优势。

黄老汉必败!]

基因原体又从狼黎曼鲁斯撕咬、吞咽肉食后的反应,同自身比较。

[嗯,若是我参加“大胃王比赛”,也不是狼王的对手,他就像无底洞一样。

唯有晋升“腐化男爵”扭曲比斗规则,才能取胜,但这能否瞒过并让黎曼鲁斯认可,要打个问号。]

思虑之间,宁录已经吃饱,他无视狼王野性的挑衅眼神,放下叉子,等待比斗结束。

黎曼鲁斯眸中闪过一抹不屑,从宁录身上移开目光,投向自称他父亲的男人。

宁录注意到黄老汉的进食速度逐渐放缓,他的腹部微微隆起。

片刻后,黄老汉吃完手中的肉排,坦然说道。

“我输了。”

狼王吞下口中的肉排,大笑着说道。

“哈哈哈,你们的胃口,比你们的口气小得多。”

宁录看着赢得胜利,获得“大胃王”成就的狼王,胜券在握地开口说道。

“那么,第二个挑战是喝酒的挑战。”

“酒量是汉子标尺,谁喝下更多的美酒,谁才是更强大的那个。”

青铜饮角摆到宁录面前的桌上,黎曼鲁斯露出尖锐的獠牙。

“芬里斯的蜜酒不是用来吸的,要大口喝。”

基因原体本不想喝,但他的脑海中一道思维脉冲闪烁。

“宁录,入乡随俗,喝吧!”

宁录在黄老汉的催促下,无奈拿起青铜饮角,一口喝下里面的液体。

酒液入口瞬间,灼烧着他的嘴巴,随后顺着喉咙滑落,最终落入肠胃。

其味道就像是机油与酸液的混合体,若是凡人饮此,定已横尸当场。

基因原体面色平静,他的超人身躯让他快速适应,胃部的灼烧感飞速消退,一阵暖意从他的腹部,传到全身。

同时,宁录感到体内有一点消融感觉,他知道“贿赂者”的魔药消化一点。

[违心配合黄老汉喝下芬里斯恶心的蜜酒,也是对他的贿赂。

毕竟,由我选择的话,我绝不会喝这蜜酒。

都是烈酒,拉斯伏特比蜜酒好喝得多,没有恶心的机油和酸味。]

宁录又一次无视狼王挑衅的目光,放下青铜饮角,随后将目光投向比斗的两人。

他们不停将青铜饮角送入口边,仰头喝下。

基因原体敏锐地感知到,黄老汉同之前一样,没有运用他强大的灵能。

相比早已适应的黎曼鲁斯,黄老汉的喉咙微微颤抖,但他饮下三杯后,便适应了芬里斯最浓的蜜酒。

狼王依然在酒量的比拼中,占据优势,黄老汉饮酒的速度越来越慢。

最终,黄老汉将青铜饮角放在桌上,摆手示意裹着毛皮的侍从,不要再倒入酒液。

他露出一抹微不可察的苦笑,语气坦然地说道。

“我又输了。”黎曼鲁斯仰头将青铜饮角的酒液倒入口中,他看向帝皇。

“即使芬里斯的勇士,也没法像你这样豪饮。”

“你赢得了我的敬意,是个汉子。”

“但你还是输了,没有人能拥有像我一样的酒量。”

宁录看着得意的狼王,认可他日常豪饮练就的千杯不醉能力,除非扭曲规则,否则自己也无法胜过黎曼鲁斯的酒量。

他思虑之间,狼王从宝座上站起。

“那么,现在是最后一场挑战了,勇士之间的较量,我会在武力的较量中击败你。”

黎曼鲁斯信心十足地对帝皇说道,随后轻蔑地看了宁录一眼。

“用值得钦佩的、英勇战士的方式,而不是可鄙的巫术。”

帝皇起身同时,眸中闪烁金色光芒,他运用交感魔法,推演千万次未来。

他得到了想要的结果,也承担了后果,即使是他,眸中也闪过一抹痛苦之色。

痛苦随机消退,他在漫长生命中无数次推演未来,制定计划,早已习惯。

“我派你的兄弟宁录,代替我出场,你可同意”

帝皇进行的千万次推演中,宁录都在武力对决中赢得了对黎曼鲁斯的胜利。

派遣他替自己出战,一举两得。

既赢得挑战,让黎曼鲁斯加入帝国,又能让宁录获得狼王的尊重。

帝皇通过观察黎曼鲁斯的一系列表现,确认他是一个战士。

宁录在战斗中赢得胜利,就会获得他的尊重。

至于宁录对黎曼鲁斯的不满,帝皇相信他会顾全大局,而且自己会投其所好,用他喜爱的珍奇物品,消解他的不悦。

宁录没想到黄老汉居然让自己代替他出战,虽然不屑于狼王鄙视巫术,却又信赖萨满,这种对灵能双标的虚伪态度,但他也没兴趣跟狼王打一场。

即使胜利也不会叫醒装睡的人。

宁录知道自己不能拒绝黄老汉的要求,但他也不会任由摆弄。

决斗可以,但要按照自己的方式。

宁录没有开口,黎曼鲁斯迈步来到他面前,他紧握拳头,发出噼啪响声。

“我接受。”

“宁录,我们来打一场,我会击败你!”

“你那可笑的巫术,在真正的武力面前,只是虚无缥缈的笑话。”

宁录黑色双眸一闪:“你是芬里斯的狼王,没错吧”

“当然!”

“战斗无聊,狼是大自然的猎手,我们来一场狩猎对决,怎么样”

黎曼鲁斯一愣,宁录居然向自己发起狩猎挑战,他身上没有一点猎手的味道,怎么可能会在狩猎上胜过自己。

若是武力对决,他还有一点胜算,比斗狩猎,那是将胜利拱手让给自己。

“当然,你想狩猎什么。”

“任你选择,无论你选择什么,我都会击败你。”

“克拉肯海怪,谁狩猎的克拉肯最大,谁就是胜者。”

宁录早已想好,他直接开口说道。

“好。”

狼王曾猎杀芬里斯最大克拉肯——戈尔贡之王,在他看来,无论是狩猎能力,还是对环境和猎物的熟悉程度,他都占据优势。

宁录必败无疑!

“我取得胜利,你狩猎的克拉肯也是我的。”

“只要你能赢,”黎曼鲁斯自信地说道,“但赢的一定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