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椒炒恶魔 作品

第166章 我和他不是兄弟

第166章我和他不是兄弟

见帝皇痛快答应,黎曼鲁斯眸中闪烁精芒,芬里斯人决斗时的凶狠光芒。

两头巨狼感受到兄弟的战意,从两侧踏步向前。

成年的芬里斯狼,至少都有马匹大小。

较小的银色巨狼头部,只比阿尔法瑞斯的肩膀稍低。

黑色的那头卷曲起嘴唇,露出利剑般的尖牙,它的头上有一块裸露而突出的粉红色伤疤。

它们瞪大黄色的眼睛,凶狠地逼向只有一米长、姜黄色毛发的猫形生物。

强脑猫毫不畏惧,它完全变为漆黑的双眸一闪。

弗雷基和格里的眸中立刻浮现出残酷的景象:狩猎队手持毒箭、刀枪等武器,向狼群发动攻击,它们的母亲倒在血泊之中。

高大的兄弟竭力奋战,多次被猎人们的武器砍伤刺伤,最终也被人多势众的狩猎队抓了起来。

弗雷基和格里陷入最深的梦魇恐惧,身躯颤抖,浓重味道的汗液啪啪地滴在雪地上。

黎曼鲁斯伸出双手,分别抚在两个狼兄弟身上。

感受到大手的温度与力量,弗雷基和格里从噩梦中清醒过来。

它们躬身,发出一声愤怒嘶吼,作势欲扑。

强脑猫迈着优雅的步伐,黑色瞳孔中闪烁冷芒。

狼王起身,他庞大的身躯挡在两个狼兄弟的身前。

“重击”砸在他的身上,他庞大的身躯微微一晃。

黎曼鲁斯鲁斯眸光一闪,冷声说道。

“巫术!”

狼王说着,抬腿向强脑猫踢去。

砰的一声巨响,黎曼鲁斯的腿被黑色腿甲包裹的腿挡下。

黑甲巨人迈步上前,头微低,目视狼王,冷声说道。

“你应该先杀身后的那两个。”

宁录的目光扫过裹着漆黑毛皮的两人,他们剃光的头上戴着朴素的皮帽,不像其他芬里斯人那样蓄须。

他们的身上佩戴一串串原始的骨质符咒,手中拿着骨杖。

“他们不是巫师,而是风暴之子。”

黎曼鲁斯从刚才碰撞,感受到黑甲战士的力量不输自己,他警惕地看着对方。

“伪饰词语,改变不了本质。”

宁录眸光冰冷,讥诮地说道。

“这只会让你显得虚伪。”

狼王的双眸中满溢怒火,他摆臂挥拳,砸向宁录的脑袋。

宁录刚要摆臂阻挡,感知到身侧身影的移动,便停下动作。

帝皇闪现于宁录身前,挡下黎曼鲁斯凶蛮的攻击。

“分歧只是源于文化的不同。”

“鲁斯,这是你的兄弟宁录,你们是兄弟,不应该为此而争斗。”

“圈养巫术宠物是可耻的,我和他不是兄弟。”

狼王不屑地说道,宁录冷声说道。

“我不会去尝试叫醒装睡的人。”

作为基因原体,黎曼鲁斯毫无疑问能发现芬里斯萨满使用的力量,同他口中强脑猫使用的巫术的力量,本质上没有区别。

话不投机半句多,宁录也没兴趣同嘴硬之人争论。帝皇微皱眉头,今天的会面比他想象的还要不顺利。

比试还没开始,两名基因原体却已产生矛盾。

[要想办法解决他们之间的矛盾,至少不影响协同作战。

在那之前,先要赢得同鲁斯的比斗。]

想到这里,帝皇开口说道。

“鲁斯,我们当下要完成挑战,还是你已经愿意回归帝国。”

通过观察和交谈,他对鲁斯有了相当程度的了解,知道如何刺激基因原体,将他的注意力从兄弟矛盾上暂时引开。

“当然不是。”

狼王将目光从宁录身上收回,对帝皇说道。

“随我来。”

片刻后,众人来到巨大的圆形象牙大门前,一条巨蟒正盘绕在上面。

巨蟒的大口紧紧地咬着自己的尾巴,宁录认出它被刻意调教成环形,模仿乌洛波罗斯。

泰拉人将乌洛波罗斯视为永恒的象征,这种文化信仰被殖民者带到芬里斯。

走过象牙大门后,寒气被驱散到身后,空气中弥漫着烟雾和混杂的怪异味道。

糟糕的腌肉味,药草味,烧焦的脂肪味,潮湿的毛皮味,以及在巢穴里熟睡的动物发出的闷热香味。

相比宫廷,更像是动物的巢穴。

壁挂的树脂火炬和桌面的摇曳烛火摇曳照亮酋长大厅,墙壁布满烟灰。

餐桌之间的火盆散发出了令人窒息的热气,盆中燃烧的动物油让天板上布满了沉积的油脂。

鲁斯一路前行,来到铺着厚厚的动物皮毛的宝座前。

他坐下后,弗雷基和格里趴伏在他的脚边两侧。

帝皇坐于客座上首,阿尔法瑞斯侍立在他的身后。

芬里斯人搬来备用的国王宝座,将两张桌子拼在一起,宁录坐在邻近帝皇的桌后。

众人落座后,黎曼鲁斯开口说道。

“第一个挑战,吃的挑战。”

“食物是芬里斯给予子民的大自然恩赐,吃得越多,获得的恩赐越多,越强大!”

“好。”

帝皇点头同意后,宴会同比赛同时开始。

一盘又一盘肉食端上宁录面前的餐桌,冰天雪地的芬里斯,作物难以生存,食物以狩猎的肉食为主。

浸润着的果叶早已炭化成半透明的薄甲,轻轻掀开时发出酥脆的断裂声,露出下方泛着玛瑙光泽的肋排。

高温岩板在其表面烙出龟裂状的焦褐纹路,细密油泡在琥珀色的肉脂层间缓缓蠕动。

刀锋划过处,玫瑰色的肉汁沿着燧石片凿刻的纹路蜿蜒而下,蒸腾的热气里浮动着矿物与果木交织的野性芬芳。

贴近骨头的筋肉呈现迷人的渐变色泽:外层是裹着蜜色焦壳的深褐,向内过渡为渗着汁水的绯红,最深处保留着岩烤独有的浅樱色,每层肌理都浸透了松针的苦涩与野莓的酸甜。

宁录也不客气,使用叉子叉起肉排,放入口中。

齿尖最先触碰的是混着盐粒结晶的脆壳,带着火山石板赋予的淡淡燧石气息。

而后是裹挟碎叶的肥膘层,在舌面上融化成带着奶香的油脂瀑布。

牙齿咬到中心肉柱时,积蓄的肉汁混着果木烟熏味在口腔迸发,纤维间渗出的汁水浸润冰水特有的清冽回甘。

啃净的骨节上粘连着半透明的筋膜,在烛光映照下如同凝固的琥珀,指尖残留着舔舐岩盐与肉汁混合的粗粝触感。

[虽然烹饪手段并不繁复,但保留了食物本身的味道,芬里斯风味还不错。]

宁录吃了三块肉排后,无视黎曼鲁斯挑衅的眼神,放慢吃食速度,将注意力放到黄老汉和狼王的进食比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