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渡平 作品
第329章 犬牙
果然是为这事。
庄笙原定的角色是那个有点痞帅的无业混混,定位是卖男色的无脑花瓶。结果古文华一通刀劈斧凿,无业和无脑保留了,痞帅和男色却删去了。
庄笙很长一段时间都是要走偶像派路线的,这样的角色绝不适合他。因此,在剧本改完之后,他是第一个被换掉的艺人。
虽然不满庄笙闯门的举动,但看在庄笙上次为自己打架的份上,商叶初决定暂且不跟他发火。论迹不论心。
“选角更改是导演和公司共同的决定,并非有意针对谁。”商叶初冷淡道,“现在立刻出去,下不为例。”
庄笙不服气地嚷道:“我问过古导演了,他说这是你同意的!”
剧本改版后的选角工作虽然由古文华接手了,但最终做决定的人仍然是商叶初。古文华会把自己选好的艺人列出一份名单来给商叶初过目,由商叶初裁夺去留。
古文华选角的眼光很专业,商叶初只剔除了几个私德有亏的艺人,免得这部电影日后变成塌房咖俱乐部,余下的全部通过了。
庄笙不是唯一一个被踢下去的,却是唯一一个敢找上门的。
说实话,商叶初很欣赏这种勇气。如果施加勇气的对象不是自己的话,商叶初还是乐见这种场面的。
“是我同意的,那又怎么样?”
改编后的剧本仍是绝密,商叶初不能直接告诉庄笙为什么把他踢走,只能简略道:“你的形象和剧本中的角色不太相符。何况你还没到需要扮丑的地步,你以后是要走偶像派路线的,出演这个角色对你没好处。”
当然了,商叶初和季君陶也没忘记庄笙陪席应酬喝了四瓶白酒的壮举,不会让他白白吐满整个马桶。季君陶正考虑给庄笙一部网剧的本子,等《规则街》这边稳定下来就告诉他。
如果庄笙识趣,听完这话就该老老实实道歉滚蛋。可惜,商叶初高估了他的情商,也低估了他的执着。
庄笙的一双眼顿时瞪得滴溜圆,眼中的怒意简直能喷射出来。
他定定地注视着商叶初,注视了三秒,忽然开始撕扯自己的衣服!
商叶初吓了一跳,还以为又来了一个上门送炮的吉祥物。好在庄笙只是脱衣服,没对商叶初做出任何越轨的举动。
庄笙三下五除二扯下自己的外套丢在一旁,大步走到商叶初面前。
“我不需要什么形象!”庄笙大声道,“叶姐,别人不懂,你应该懂我——我是个演员,我只想演戏!”
庄笙蹲下身,单膝跪在商叶初面前,做了个健美先生常做的举臂动作,向商叶初近距离展示他的肩膀和手臂。
庄笙的肩臂紧绷如弓,肌肉隆起,贲张有力,撑得小麦色的肌肤线条清晰。紧实的皮肤上滚动着汗珠,洋溢着难以言喻的青春气息和荷尔蒙。
相当漂亮的肌肉。这种状态,只有年轻人能有。
“我知道那个角色是什么样的。”庄笙固执地盯着商叶初的眼睛,“从角色的消息传出来那天起,我就开始增肌健身。这是我三个月的成果。如果你不信,我还可以给你看别处。”
庄笙说着就要去掀自己肚腹上的衣服,大概是要给商叶初展示腹肌。
夏日燥热,庄笙贴得这么近,灼热的呼吸都喷在商叶初脸上了。不但很闷,而且万一叫外人看见了,影响也不好。
商叶初迅速站起身,向窗边撤去。
为了防止狗仔偷拍,商叶初的办公室常年拉着窗帘。商叶初站在窗帘的褶皱中,冷眼瞧着庄笙的举动。
庄笙站起身,一只手按在衣摆上,一只手在半空悬着,是个相当尴尬的姿势。
在商叶初的冷眼下,接下来他似乎做什么,都会显得不合时宜,甚至有些可笑。
空调吹着冷风,窗外吹来暖风。静谧的空气中,庄笙的手慢慢垂了下来。
“表演完了?”
商叶初平静道。
庄笙张了张口:“叶姐……”
商叶初将手臂环在胸前:“这一套是谁教你的?你先前那个经纪人不是已经走了吗?”
庄笙的脸色慢慢凝固了:“……”
暖风透过窗帘打在商叶初背上,将商叶初三分的心火吹成了十分。从准备造饼开始,商叶初没有一天睡眠超过六个小时,汝关、横市,公司、盛闻之家、幸福商业街、古文华的公寓、自己的公寓,数不清的地方,每天转陀螺一样奔波。一大票问题在后面排着队等商叶初解决。好不容易能在办公室休息一会儿,庄笙竟然还敢闯进来演她!
商叶初本可以用更温和的方式对庄笙讲道理,但现在,她烦了。她很不耐烦,只想用最快、最高效、最不留情面的方式将他赶出去。
商叶初款款走上前,站到了庄笙对面。
“你不需要形象?”商叶初轻声重复了一遍。
下一秒,商叶初一抬手,直接将庄笙的帽子掀飞了出去!
棒球帽掉落在地,露出庄笙挑染了几缕蓝色的头发。
庄笙一愣,下意识地伸手去拨弄自己的头——
庄笙的动作僵住了。
帽子会将艺人的发型压变形,注重外表的偶像派艺人,在摘下帽子的同时将发型拨弄回原状,是已经刻入骨髓的本能。
只一个动作,庄笙刚刚所说的那番话便不攻自破,连反驳都没法子反驳了!
商叶初将两根手指弯起,用指节叩了叩庄笙鼓凸出来的肱二头肌:“练了三个月?”
庄笙的呼吸一顿,忽然急促了几分。
商叶初嗤笑一声:“你那个角色,季总应该跟你说过吧?是个身体强壮的无业游民。”
在庄笙直勾勾的眼神中,商叶初一字一顿道:“你这身材,是一个无业游民的身材?”
“我、”庄笙张口欲说话,商叶初已经打断了他的话头。
“长在商业街的混混,吃百家饭长大,无业,偶尔从事临时体力活。
“这是小说和剧本中的设定。”
商叶初绕着庄笙,缓缓地转着圈。
“生长在商业街,吃百家饭,意味着他的食物基本由商业街的垃圾食品构成。饮食结构差,饮食热量大,热量来源不优质。
“这样的饮食,身体脂肪比例不会低。但其从事体力劳动,经常锻炼,所以也不会大腹便便。
“这种角色,最有可能保持的体型是什么?”
商叶初站在庄笙背后问道。
庄笙浑身都僵硬了:“叶姐……”
“叶姐”了半天,庄笙也没吐出下文。
商叶初叹了口气:“我来告诉你吧。这样的角色,最常见、最真实的体型状态,应该是脂包肌——也就是肌肉其实很多,但脂肪量也不低。虎背熊腰,肩宽腿粗,肚子拍上去嘭嘭响。肌肉线条不清晰,但很有爆发力。
“除此之外,因为饮食粗糙、干体力活暴晒较多,皮肤应较为粗糙、有明显色差。”
商叶初绕到庄笙侧面,用手的侧面,不轻不重地敲了三下庄笙的腹部。每敲一下,庄笙的身躯便哆嗦一下。最后一下结束,庄笙的脸色已经涨得通红。
“现在,”商叶初用一种不含任何情绪的腔调道,“你顶着这一身健身房里练出来的精雕细琢的漂亮肌肉,顶着一身精心保养的细皮白肉,顶着减脂增肌餐养出来的马甲线和六块腹肌,来告诉我,你是个演员,你想演戏,这是你的成果,是吗?”
庄笙的身体轻轻颤了一下,没说话。
商叶初厉声道:“回答我!”
音量比庄笙刚刚质问的声音还大。
庄笙两手握成拳,低下头,腮帮子被咬得微微抖动着。
商叶初冷笑一声,几步走到庄笙刚刚丢下衣服的地方,弯腰捡起被庄笙丢下的衣服。
商叶初用两指夹着这件外套,走到庄笙面前,手一抬,将衣服扔到了庄笙怀里。
“你的动作和情绪设计得很精心。但是拍戏也要讲究逻辑。”商叶初讥诮地勾起唇,“这么热的天还穿着外套,只会显得你脑子已经被热傻了。”
庄笙紧紧地握着自己的外套,与涨红的脸色恰恰相反,庄笙的指节已经有些发白。
商叶初靠在窗边,感受着窗外徐徐送来的清风。发一通火果然是解压的好方法,商叶初心里好受多了。连带着对庄笙那些拙劣的小把戏,也稍稍多了几分耐心。
庄笙的这个问题,其实是演艺圈不少艺人的通病。也就是不愿意为了角色,而牺牲自己的外表。
古装剧中,为了弥补五官的缺憾,使用出戏的现代妆容;乡土剧中,为了外貌的漂亮,不愿将皮肤涂黑,造成“设定上面朝黄土背朝天,外貌上肤如凝脂手如荑”的割裂感;军旅剧中,明明是炮火连天的战场,竟还涂着黑眉、打了粉底、抹了口红……
但这种情况,实则并非偶像派艺人独有,不少实力派演员,也有同样的问题。
实力派演员往往愿意为了角色扮糙、扮丑,却未必愿意为了角色毁掉自己的身材。因为扮丑不过是靠化妆手段,戏份杀青把脸一洗,就又能光鲜亮丽。而好身材的养成,需要长年累月的自律生活和锻炼,一旦彻底毁掉,想恢复,就要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
后者的代价要比前者大太多,能做到的人数自然也就成比例地下跌。因此,影视剧中往往出现这样的奇景:一个设定为文职的角色,竟有一身观赏性极强的腱子肉;一个设定为杀手的角色,身段竟然弱柳扶风柔若无骨;一个被校园霸凌的内敛学生,一脱衣服,浑身肌肉贲张,六块腹肌整整齐齐,让人不由怀疑他是不是其实天生喜欢挨打……
这是不合理的常规现象,不合逻辑的人之常情。庄笙太年轻,自然未能免俗。
可惜他遇到了商叶初这个理论派专家。在演戏的情感层面,商叶初可能稍逊一筹……也许是很多筹;但在细节和理论层面,商叶初已经达到了超越大多数人的高度。毕竟,大量的龙套不是白演的,十几年的喜剧生涯也不是白过的。
“想做一个演员,先学学怎么删繁就简。堆砌一大堆无用的东西,这个舍不得改,那个舍不得丢。最后就只能演成你今天这出烂戏。”商叶初侧头看向窗外,“滚吧。今天的事我不会告诉季总。但也别想着有下次。”
堂堂青凭娱乐的一姐,居然能被人闯进办公室大小声。如果不是《规则街》开拍在即不能惹麻烦,商叶初真想痛痛快快给庄笙两拳。
庄笙抬起眼睛看向商叶初。微风轻送,将窗帘吹得摇曳生姿。米白色的窗帘簇拥在商叶初身后,一会儿裹着商叶初的身体,一会儿轻抚而过,散向别处。
为了契合《规则街》身体虚弱、有哮喘病的主角的设定,商叶初在剧本改后就开始进行美容美白,将李益明健康的麦色肌肤捂成了一身的白皮。此刻站在窗前,商叶初的皮肤比米白色的窗帘还要白皙几分。看上去像个如银如雪的女妖。
一个寻常的,燥热的午后。
庄笙喉咙一紧,忽然扭过头向门外奔去。口中念着:“对不起、叶姐!”,踉踉跄跄地跑了。
商叶初看着庄笙狼狈的背影,轻轻叹了口气。
换角一事,无论如何,确实对庄笙有失厚道。
对庄笙,商叶初其实还是有几分好感的。对方野心勃勃、急不可耐的样子,很像当初的商叶初。甚至连自以为是犯蠢的样子,也让商叶初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庄笙用错了法子。他若是来找商叶初卖惨打感情牌,把应酬喝酒的事儿挂在嘴上念叨,商叶初还真没理由拒绝他。可惜这孩子太过自信,非要向商叶初证明他是个努力的好演员,筛掉他是错误的……
这傻孩子,娱乐圈的事,只有钱多钱少,哪有公平对错?
庄笙姿态别扭地小跑而去,看着对方窘迫急切的背影,商叶初忽然觉得,那很像一只被人踢了一脚,夹着尾巴离开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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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笙原定的角色是那个有点痞帅的无业混混,定位是卖男色的无脑花瓶。结果古文华一通刀劈斧凿,无业和无脑保留了,痞帅和男色却删去了。
庄笙很长一段时间都是要走偶像派路线的,这样的角色绝不适合他。因此,在剧本改完之后,他是第一个被换掉的艺人。
虽然不满庄笙闯门的举动,但看在庄笙上次为自己打架的份上,商叶初决定暂且不跟他发火。论迹不论心。
“选角更改是导演和公司共同的决定,并非有意针对谁。”商叶初冷淡道,“现在立刻出去,下不为例。”
庄笙不服气地嚷道:“我问过古导演了,他说这是你同意的!”
剧本改版后的选角工作虽然由古文华接手了,但最终做决定的人仍然是商叶初。古文华会把自己选好的艺人列出一份名单来给商叶初过目,由商叶初裁夺去留。
古文华选角的眼光很专业,商叶初只剔除了几个私德有亏的艺人,免得这部电影日后变成塌房咖俱乐部,余下的全部通过了。
庄笙不是唯一一个被踢下去的,却是唯一一个敢找上门的。
说实话,商叶初很欣赏这种勇气。如果施加勇气的对象不是自己的话,商叶初还是乐见这种场面的。
“是我同意的,那又怎么样?”
改编后的剧本仍是绝密,商叶初不能直接告诉庄笙为什么把他踢走,只能简略道:“你的形象和剧本中的角色不太相符。何况你还没到需要扮丑的地步,你以后是要走偶像派路线的,出演这个角色对你没好处。”
当然了,商叶初和季君陶也没忘记庄笙陪席应酬喝了四瓶白酒的壮举,不会让他白白吐满整个马桶。季君陶正考虑给庄笙一部网剧的本子,等《规则街》这边稳定下来就告诉他。
如果庄笙识趣,听完这话就该老老实实道歉滚蛋。可惜,商叶初高估了他的情商,也低估了他的执着。
庄笙的一双眼顿时瞪得滴溜圆,眼中的怒意简直能喷射出来。
他定定地注视着商叶初,注视了三秒,忽然开始撕扯自己的衣服!
商叶初吓了一跳,还以为又来了一个上门送炮的吉祥物。好在庄笙只是脱衣服,没对商叶初做出任何越轨的举动。
庄笙三下五除二扯下自己的外套丢在一旁,大步走到商叶初面前。
“我不需要什么形象!”庄笙大声道,“叶姐,别人不懂,你应该懂我——我是个演员,我只想演戏!”
庄笙蹲下身,单膝跪在商叶初面前,做了个健美先生常做的举臂动作,向商叶初近距离展示他的肩膀和手臂。
庄笙的肩臂紧绷如弓,肌肉隆起,贲张有力,撑得小麦色的肌肤线条清晰。紧实的皮肤上滚动着汗珠,洋溢着难以言喻的青春气息和荷尔蒙。
相当漂亮的肌肉。这种状态,只有年轻人能有。
“我知道那个角色是什么样的。”庄笙固执地盯着商叶初的眼睛,“从角色的消息传出来那天起,我就开始增肌健身。这是我三个月的成果。如果你不信,我还可以给你看别处。”
庄笙说着就要去掀自己肚腹上的衣服,大概是要给商叶初展示腹肌。
夏日燥热,庄笙贴得这么近,灼热的呼吸都喷在商叶初脸上了。不但很闷,而且万一叫外人看见了,影响也不好。
商叶初迅速站起身,向窗边撤去。
为了防止狗仔偷拍,商叶初的办公室常年拉着窗帘。商叶初站在窗帘的褶皱中,冷眼瞧着庄笙的举动。
庄笙站起身,一只手按在衣摆上,一只手在半空悬着,是个相当尴尬的姿势。
在商叶初的冷眼下,接下来他似乎做什么,都会显得不合时宜,甚至有些可笑。
空调吹着冷风,窗外吹来暖风。静谧的空气中,庄笙的手慢慢垂了下来。
“表演完了?”
商叶初平静道。
庄笙张了张口:“叶姐……”
商叶初将手臂环在胸前:“这一套是谁教你的?你先前那个经纪人不是已经走了吗?”
庄笙的脸色慢慢凝固了:“……”
暖风透过窗帘打在商叶初背上,将商叶初三分的心火吹成了十分。从准备造饼开始,商叶初没有一天睡眠超过六个小时,汝关、横市,公司、盛闻之家、幸福商业街、古文华的公寓、自己的公寓,数不清的地方,每天转陀螺一样奔波。一大票问题在后面排着队等商叶初解决。好不容易能在办公室休息一会儿,庄笙竟然还敢闯进来演她!
商叶初本可以用更温和的方式对庄笙讲道理,但现在,她烦了。她很不耐烦,只想用最快、最高效、最不留情面的方式将他赶出去。
商叶初款款走上前,站到了庄笙对面。
“你不需要形象?”商叶初轻声重复了一遍。
下一秒,商叶初一抬手,直接将庄笙的帽子掀飞了出去!
棒球帽掉落在地,露出庄笙挑染了几缕蓝色的头发。
庄笙一愣,下意识地伸手去拨弄自己的头——
庄笙的动作僵住了。
帽子会将艺人的发型压变形,注重外表的偶像派艺人,在摘下帽子的同时将发型拨弄回原状,是已经刻入骨髓的本能。
只一个动作,庄笙刚刚所说的那番话便不攻自破,连反驳都没法子反驳了!
商叶初将两根手指弯起,用指节叩了叩庄笙鼓凸出来的肱二头肌:“练了三个月?”
庄笙的呼吸一顿,忽然急促了几分。
商叶初嗤笑一声:“你那个角色,季总应该跟你说过吧?是个身体强壮的无业游民。”
在庄笙直勾勾的眼神中,商叶初一字一顿道:“你这身材,是一个无业游民的身材?”
“我、”庄笙张口欲说话,商叶初已经打断了他的话头。
“长在商业街的混混,吃百家饭长大,无业,偶尔从事临时体力活。
“这是小说和剧本中的设定。”
商叶初绕着庄笙,缓缓地转着圈。
“生长在商业街,吃百家饭,意味着他的食物基本由商业街的垃圾食品构成。饮食结构差,饮食热量大,热量来源不优质。
“这样的饮食,身体脂肪比例不会低。但其从事体力劳动,经常锻炼,所以也不会大腹便便。
“这种角色,最有可能保持的体型是什么?”
商叶初站在庄笙背后问道。
庄笙浑身都僵硬了:“叶姐……”
“叶姐”了半天,庄笙也没吐出下文。
商叶初叹了口气:“我来告诉你吧。这样的角色,最常见、最真实的体型状态,应该是脂包肌——也就是肌肉其实很多,但脂肪量也不低。虎背熊腰,肩宽腿粗,肚子拍上去嘭嘭响。肌肉线条不清晰,但很有爆发力。
“除此之外,因为饮食粗糙、干体力活暴晒较多,皮肤应较为粗糙、有明显色差。”
商叶初绕到庄笙侧面,用手的侧面,不轻不重地敲了三下庄笙的腹部。每敲一下,庄笙的身躯便哆嗦一下。最后一下结束,庄笙的脸色已经涨得通红。
“现在,”商叶初用一种不含任何情绪的腔调道,“你顶着这一身健身房里练出来的精雕细琢的漂亮肌肉,顶着一身精心保养的细皮白肉,顶着减脂增肌餐养出来的马甲线和六块腹肌,来告诉我,你是个演员,你想演戏,这是你的成果,是吗?”
庄笙的身体轻轻颤了一下,没说话。
商叶初厉声道:“回答我!”
音量比庄笙刚刚质问的声音还大。
庄笙两手握成拳,低下头,腮帮子被咬得微微抖动着。
商叶初冷笑一声,几步走到庄笙刚刚丢下衣服的地方,弯腰捡起被庄笙丢下的衣服。
商叶初用两指夹着这件外套,走到庄笙面前,手一抬,将衣服扔到了庄笙怀里。
“你的动作和情绪设计得很精心。但是拍戏也要讲究逻辑。”商叶初讥诮地勾起唇,“这么热的天还穿着外套,只会显得你脑子已经被热傻了。”
庄笙紧紧地握着自己的外套,与涨红的脸色恰恰相反,庄笙的指节已经有些发白。
商叶初靠在窗边,感受着窗外徐徐送来的清风。发一通火果然是解压的好方法,商叶初心里好受多了。连带着对庄笙那些拙劣的小把戏,也稍稍多了几分耐心。
庄笙的这个问题,其实是演艺圈不少艺人的通病。也就是不愿意为了角色,而牺牲自己的外表。
古装剧中,为了弥补五官的缺憾,使用出戏的现代妆容;乡土剧中,为了外貌的漂亮,不愿将皮肤涂黑,造成“设定上面朝黄土背朝天,外貌上肤如凝脂手如荑”的割裂感;军旅剧中,明明是炮火连天的战场,竟还涂着黑眉、打了粉底、抹了口红……
但这种情况,实则并非偶像派艺人独有,不少实力派演员,也有同样的问题。
实力派演员往往愿意为了角色扮糙、扮丑,却未必愿意为了角色毁掉自己的身材。因为扮丑不过是靠化妆手段,戏份杀青把脸一洗,就又能光鲜亮丽。而好身材的养成,需要长年累月的自律生活和锻炼,一旦彻底毁掉,想恢复,就要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
后者的代价要比前者大太多,能做到的人数自然也就成比例地下跌。因此,影视剧中往往出现这样的奇景:一个设定为文职的角色,竟有一身观赏性极强的腱子肉;一个设定为杀手的角色,身段竟然弱柳扶风柔若无骨;一个被校园霸凌的内敛学生,一脱衣服,浑身肌肉贲张,六块腹肌整整齐齐,让人不由怀疑他是不是其实天生喜欢挨打……
这是不合理的常规现象,不合逻辑的人之常情。庄笙太年轻,自然未能免俗。
可惜他遇到了商叶初这个理论派专家。在演戏的情感层面,商叶初可能稍逊一筹……也许是很多筹;但在细节和理论层面,商叶初已经达到了超越大多数人的高度。毕竟,大量的龙套不是白演的,十几年的喜剧生涯也不是白过的。
“想做一个演员,先学学怎么删繁就简。堆砌一大堆无用的东西,这个舍不得改,那个舍不得丢。最后就只能演成你今天这出烂戏。”商叶初侧头看向窗外,“滚吧。今天的事我不会告诉季总。但也别想着有下次。”
堂堂青凭娱乐的一姐,居然能被人闯进办公室大小声。如果不是《规则街》开拍在即不能惹麻烦,商叶初真想痛痛快快给庄笙两拳。
庄笙抬起眼睛看向商叶初。微风轻送,将窗帘吹得摇曳生姿。米白色的窗帘簇拥在商叶初身后,一会儿裹着商叶初的身体,一会儿轻抚而过,散向别处。
为了契合《规则街》身体虚弱、有哮喘病的主角的设定,商叶初在剧本改后就开始进行美容美白,将李益明健康的麦色肌肤捂成了一身的白皮。此刻站在窗前,商叶初的皮肤比米白色的窗帘还要白皙几分。看上去像个如银如雪的女妖。
一个寻常的,燥热的午后。
庄笙喉咙一紧,忽然扭过头向门外奔去。口中念着:“对不起、叶姐!”,踉踉跄跄地跑了。
商叶初看着庄笙狼狈的背影,轻轻叹了口气。
换角一事,无论如何,确实对庄笙有失厚道。
对庄笙,商叶初其实还是有几分好感的。对方野心勃勃、急不可耐的样子,很像当初的商叶初。甚至连自以为是犯蠢的样子,也让商叶初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庄笙用错了法子。他若是来找商叶初卖惨打感情牌,把应酬喝酒的事儿挂在嘴上念叨,商叶初还真没理由拒绝他。可惜这孩子太过自信,非要向商叶初证明他是个努力的好演员,筛掉他是错误的……
这傻孩子,娱乐圈的事,只有钱多钱少,哪有公平对错?
庄笙姿态别扭地小跑而去,看着对方窘迫急切的背影,商叶初忽然觉得,那很像一只被人踢了一脚,夹着尾巴离开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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