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木流光 作品

番外 星月*周易南*窦萧

在王星星大二时,向辰向她表白,一年后,王星星才同意。

向辰每天一有时间就往帝都大学跑,不是食堂就是图书馆,生怕其他男生觊觎王星星。

照他的话说:“我得把媳妇看好了,这么优秀的媳妇,全地球仅此一个,不能让其他男生抱有希望,我要宣誓主权,天天跟着我媳妇。”

王星星嗔怪瞪了向辰一眼,“谁是你媳妇啊,纠正一下,是女朋友!”

这时候,向辰就会乐呵呵的回一句:“在我心里你就是我媳妇,这辈子都是,等你毕业,我们就结婚。”

“不嫁!”

大学毕业,半年后,王星星披上了婚纱正式成为向家一份子。

他们蜜月一个月,去了很多地方。

王星星一回来就拉着星月,跟她讲外面新奇的事儿,星月听的认真,却也萌发想去外面走走的想法。

想法来了,便止不住去行动。

*

窦萧又一次在清脆的鸟叫声醒来,晨露打湿了他的衣裳。

雾气从山谷里漫上来,他总是能在这样清晨的早上恍然自己还活着。

在这里,窦萧生活了五年。

五年前,带伤离开后,窦萧想把窦家所有的财产捐出去,以弥补那些受害者。

可是他忘了,窦家作为特殊的家庭,家中的成员除了他之外,所有人都参与了犯罪事实。

那些财产都被没收了。

一夜之间,窦萧成了杀人恶魔的儿子。

他记得警笛声响彻夜空,记得母亲歇斯底里的哭喊,记得那些受害者家属悲痛欲绝的面容。

作为窦鳌的儿子,他无颜面对这一切。

他想结束自己的生命。

站在40层楼顶。

他想着这样跳下去,必死无疑,自己就可以解脱了。

可脚伸出去那一刻,他又退缩了。

自己跳下去,120、110都会来吧,他这样的人不配浪费公共资源。

于是,在脑海中想到的无数个结束生命的方法都无法实行。

那就找一个不会被发现的地方再死,让尸体慢慢腐化归于尘土……

走了好久好久,他发现了一片山林。

他不知道山上有什么,最好有猛兽,让猛兽把自己的身体吞噬干净。

他想着,就这样在这无人烟的山林结束自己的生命。

他身上流着最肮脏的血。

他忽然觉得活着好累好累!

那一刻,他只想解脱!

“呜呜呜!”

这时,突然传来了小孩的啼哭声。

微弱,断断续续的哭声传来。

窦萧不是一个好奇的人,也没有什么东西能影响一个即将赴死的人。

他向前面走了几步,哭声越来越近,也越来越弱。

最终,他还是朝声音处走了过去。

在草丛里有一个黑色袋子,声音就是从袋子里面发出来的,打了死结的袋子还有微微晃动。

窦萧弯下腰打开了袋子,里面是一个半岁大的孩子,看到窦萧时,孩子止住了哭声,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盯着他。

小孩伸出瘦巴巴的小手,五指微微张开,像一只好奇的爪子,朝着窦萧衣领抓去。

她的动作还不太熟练,小手在空中晃了晃才抓住他的衣角。

挂着泪水的小脸上笑了,露出几颗刚冒出的小牙,发出“咯咯咯”的笑声。

窦萧木木的眼神动了动,小孩张开双手就往窦萧身上蹭。

孩子的手紧紧抓住窦萧的衣领往自己身上靠,她似乎在说:“叔叔抱抱我!”

死透凉透的心刹那间有了温度。

窦萧把小孩抱了起来。

因为这个孩子,窦萧活了下来。

五年一晃而过。

当年半岁大的孩子也能跟着窦萧上山一起打猎了。

今天两人打了五只山鸡和两只野兔,加上昨天打的几只鸟,留下一只吃,剩下的会拿到山下去卖。

“月儿,我们下山去。”窦萧喊了一声正在学习的月儿。

名字是窦萧取的。

月:洁净、智慧、吉祥、爱与美的象征。

大概是他与这些无缘,便想着让月儿承载吧!

从两岁起,窦萧就教月儿认字读书。

野味卖出去的钱基本都花在月儿身上。

买书、买衣服、给月儿买营养品。

他还存钱,希望有一天月儿能走出大山,去过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

薄雾轻轻缠绕着这座破旧的木屋。

月儿露出两个大酒窝,“好勒,爸爸,我帮你!”

下山后,还要走大半天的路才能到县城。

下午。

窦萧背着蛇皮口袋,左手牵着月儿,向着一家饭店走去。

他每次来都走后门,饭店的老板对他已经熟悉。

不用讨价还价,不到十分钟,饭店的人一脸热情的送窦萧和月儿出来。

这几只野味,窦萧拿到了七百八十块钱。

眼瞅着月儿越来越大,一直还是黑户。

没上户口,以后怎么走出大山?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谁知窦萧刚把这事提出来,月儿哭着死活不答应。

还说什么她愿意一辈子待在山里和爸爸一起生活。

这让窦萧心里更着急了,父女俩平时除了去山上打猎,剩下的时间全部用于月儿的学习。

他要存更多的钱,让月儿过上更好的生活。

两年后,窦萧将房子盖在在了山脚,说是房子,其实就是一个简易的小木屋。

四年后,窦萧在镇上租了一个小房子,还买了一辆摩托车。

八年后,窦萧在镇上与县城的交界处买了一栋平房,开起了饭馆。

店里的生意很好,附近是旅游区,窦萧饭店里的生意每天都爆满。

饭店员工从两个人到八个人,每天忙的脚不沾地。

十年后,饭店的规模再次扩大。

月儿的户口也有了着落。

月儿很喜欢现在的生活,忙碌、充实,还有钱赚。

二十年后。

“天涯饭馆”在很多城市都开了分店。

月儿也成了一个大姑娘,窦萧已近四十。

从一个翩翩少年,到沉稳硬朗的中年男人。

窦萧决定去做一件更有意义的事。

暑假,周易南和星月撇下一双儿女来周市旅游,趁机过过二人世界。

自从有了孩子,星月满眼都是孩子。

在家中,孩子永远排在第一位,连家里的狗都比自己的地位高,周易南心里无比郁闷。

于是周易南策划了这一场二人旅游,在星月面前刷刷存在感。

两人到了酒店,周易南搂着星月,一边翻看手机上的菜单一边问:“我们点三个菜,就去饭店吃吧,外卖送过来就没有那个味了。”

星月笑盈盈伸过头瞥看了一眼,“你先休息一会,开好几个小时的车了,不累啊!就点外卖吧!”

“我不累,一点都不累。”周易南说着笑嘻嘻的把唇贴到星月耳边,“上次我给你说的事,考虑的怎么样了……”

星月一听,急忙推开周易南,瞪了他一眼,“孩子都快成年了,还想要整一个出来?你疯了不成!”

周易闻嗐了一声,其实他也不是真的想再生一个孩子,只是逗逗星月罢了。

等孩子上了大学,他们俩就有更多的二人世界。

周易南打趣了几句,重新将星月环在怀中,小两口盯着手机准备点餐,吃饱了再去爬山。

看到手机里一个火热的餐馆,周易南点开一看,忽而怔然。

星月见状,问,“怎么了?”

周易南抬手指了指手机屏幕,最上方面那几个字。

星月垂眸一看,缓缓念了出来:“安于——天涯!”

四目相对,都心知或许是故人之处。

“我们先休息一会,等会去看看。”周易南说。

“好。”

两个小时后。

周易南开车带着星月来到“天涯饭馆”。

找到停车位停下,两人才发现,饭馆外面居然排起了长队。

现在也不是旺季,这饭馆生意这么好么?怎么还排起队了!

周易南牵着星月的手排在队伍后面。

这时候,周易南才问起前面排队人关于天涯饭馆的事。

前面的人操着一口不太流利的普通话说:“这饭馆是一个小姑娘开的,她家的味道极好,食材新鲜,价格还不贵,我每次过来都来她家吃饭,就喜欢这个味。”

周易南狐疑,“老板是一个小姑娘?”

旁边一人接过话茬,“其实这背后的老板是这个姑娘爸爸开的,只是她爸爸把饭馆给了这姑娘,你们别看她只是一个小姑娘,可厉害着呢,比好多男人都强。”

“是啊,这姑娘有二十了吧,没有一个男人能把她拿下,去年还在其他城市开了好几个分店。”

“听说这父女俩经常做慈善,赚的钱大部分都拿去救助那些贫困人家了。”

“对对对,我也听说了,真是大好人。”

听着三三两两的议论,周易南和星月对望一眼,越听越迷糊。

是窦萧吗?

那姑娘20岁,窦萧失踪也在20年前,不可能是他的女儿。

可是那几个字,却也明明白白告诉两人,一定跟窦萧有关。

压下心中疑惑,周易南与苏凤继续排着队。

五月的周市,已经有些炎热。

有人拿出路边发的广告单扇起来。

周易南撑起了太阳伞举过星月头顶,另一只手给她扇风。

等了二十分钟,两人终于进入了天涯饭馆。

大厅墙壁上笔墨横姿,写着:安于天涯。

星月从字迹中瞧出了一些熟悉的痕迹,同桌两年,窦萧的笔风、字迹,她还是了解的。

大厅里坐满了宾客。

服务员忙着招呼客人。

有服务员前来,招呼周易南和星月上二楼雅间入座。

点两菜一汤,服务员笑着离开。

两人的位置临窗坐着。

不多时,一个约20岁左右的姑娘走了进来。

衣着简单大方,皮肤不算白,露出一个甜美的笑,脸上有两个大酒窝。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送你们一瓶橙汁和葡萄酒,橙子是今早刚从山上摘来的,很新鲜,葡萄酒是我爸爸亲自酿造的,两位请慢用。”来人正是月儿。

月儿说完转头便要走。

“等等。”周易南叫住了月儿。

“他,不在吗?”

月儿回头,面上带着笑。

“我爸爸,他出去了。”

“你认识我们?”

月儿的目光在星月身上打量了一瞬,这位就是爸爸心中念念不忘的人!

月儿礼貌点头,“认识,我是爸爸从山里捡来的孩子,他把我养大, 我爸爸经常画画,你们的画像,他都画了好多,所以对爸爸的朋友我从画上早就认识了你们,爸爸说,华国就这么大,总有机会遇见之前的友人。”

月儿笑了笑,将视线落在周易南身上,“我爸爸说你喜欢喝葡萄酒,所以酿了很多葡萄酒,他说,谢谢你。”

说完月儿又将目光移向星月,“你喜欢喝橙汁,我爸爸在山上种了一片橙园,每天都会准备新鲜的橙子,他说,有幸遇见你们!”

她看了看两位,接着说道:“还有其他人的喜欢他都记着呢,没想到今天先遇见了你们两位。”

最后,月儿郑重的向周易南和苏凤鞠了一躬。

星月赶紧扶起,月儿却眼眶湿润。

“先生、夫人,爸爸虽然没有细说,但我知道,你们在他心中的地位。”

“爸爸临走时交代,他很好,请你们放心。”

“他去哪里了?”星月问道。

月儿恭敬的站在一旁,回道:“这十五年,爸爸一直想着赚钱,为了我,也为了那些无依无靠的人。”

“至于他去了哪里,我也不知道,近三年来,他几乎都在外面,有时几个月回来一次,有时一年。”

月儿没有说,窦萧去了战场,他想拯救更多陷入水深火热的人,他组织了一个团队,都是一帮重情重义的人。

每次回来,都带着一身伤。

活了大半辈子,窦萧似乎才找到活下去的意义。

听到这里,周易南和星月也明白了窦萧的选择。

救死扶伤。

自我救赎。

其实他又有什么错呢?

他做的一切,他们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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