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Chapter 007

林黛玉袅袅上前,冲锦语腼腆一笑。


她对锦语是有印象的,码头上的对视,让林黛玉心有所感,总觉得很熟悉。


只是这份欢喜被贾宝玉,一打照面就宛如登徒子的发言给消散了。


“这位姐姐好似见过。”林黛玉抿嘴一笑,“姐姐可记得码头那儿的匆匆一瞥。”


“自然记得。”锦语冲着林黛玉笑得甜甜的。“我啊,一见林姑娘就觉得能和林姑娘做朋友。”


“真巧,我也是。”


林黛玉又抿嘴笑了笑,那股儿清冷劲儿瞬间淡了不少。


“今儿素斋,来了一位娇客。”贾母突然道,笑容满面,显得特别的和蔼。


“不知这位姐儿是哪家的格格。”


“钮钴禄·凌柱家的。”锦语并不是很在乎,随意回答。


没曾想贾母挑眉挺诧异的来了一句。“礼部四品典仪。”


锦语表情不变,依然笑眯眯的。


“对啊,阿玛平庸只是区区四品官职,大概唯一好的,就是姓钮钴禄。”


单单一个姓氏,就能让锦语傲视荣国贾府以及隔壁宁国府所有人。


拿选秀来说,八旗有两种选秀。


一种小选,一种大选。


小选是指包衣旗的旗人选秀,每一年举行一回。主要选择宫女以及女官。


大选则是满八旗、汉军旗以及蒙军旗之中进行。每三年一回,选出的秀女除了入宫当嫔妃外,配婚宗室。


哪怕自行婚嫁,那也得选秀结束被摞了牌子后,才能聘娶秀女。


像贾元春入宫,是通过小选入宫。倒是运气好,没有为宫女,而是成了女官,如今更是被封贵人,算是荣宁两府的骄傲。


贾母一直自傲这点,觉得被她亲自养大的孙女是有福气的。


就是包衣的出生拖了后腿,要是贾元春大选入宫,定然能一开始就混成娘娘,而不是在后宫磋磨,直到不久前才承宠,成了贵人。


贾母惋惜不已,那份自傲,也在言行举止中带了出来。


锦语不太聪明,但她直觉准。打从第一眼看到贾母,锦语就知晓这个老太太不简单。


并不是说贾母聪明,事实上贾母并不聪明,只有点小聪明。她之所以会有那么大福气,纯粹运气好。早年家世不显却嫁给了荣国公,后来有了孩子,又因缘际会被推荐成了当今天子的奶嬷嬷之一,比不上甑家的那位奉圣夫人,但也算能让当今天子记住的一号人物。


当然只是记住而已,但要想像甑家那位老封君,备受尊敬,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锦语瞄了贾母一眼,却是跟着林黛玉落了座。素菜摆放上桌的时候,锦语轻轻看了看,就又和林黛玉说起话。


锦语白白胖胖,是白面团子,林黛玉皮肤也白,典型的冷白皮,而且人很瘦,巴掌大小的瓜子脸,都没有锦语的圆饼脸一半大。


再加上说话细声细气,还喜欢用帕子挡着嘴,看起来特别的秀气。反正不像锦语,那是真的粗枝大叶惯了。


平日里也就在彭氏的跟前撒娇,多数时候就和那女汉子没什么两样儿。美其名曰,大气的姑奶奶。


“咱们说好了,后儿我来找你,或者你来我家拜访。”锦语压低声音道:“我家虽说没落,但其实称不上小门小户。林妹妹稍微打听,就能知晓我家的位置。”


林黛玉点头,同样小小声的说。


“钮钴禄姐姐相邀,我自是欢喜的。只是家母去世,我得时时留在家抄写佛经。”


“林妹妹母亲去世了?”


锦语讶然,视线却掠过那些个穿红挂绿,还在调笑不已的副小姐们,皱起眉头来。


“林妹妹母亲是府里嫡出的姑奶奶吧。怎么这府里......”锦语抱不平的说:“怪不得外面的人说起荣国贾府一言难尽,如此纵奴,将一个个奴婢养得比正经主子还要娇惯。”


锦语摇头,又道。“那贾二老爷一直工部员外郎的官职,始终无法高升,何尝不是治家无能的缘故。”


林黛玉讶然,倒是不太懂这点儿。半晌才又小小声道:“我不高兴,正是因为奴婢们的态度,好似他们是主子,而我只是寄人篱下,来打秋风的落魄表小姐。”


锦语重重点头:“...我懂你的意思,所以林妹妹,你该搬家了!”


林黛玉:“???”


“有些事儿不太好说,等你后儿有空了拜访,我再细细跟你说。”


“好的。”


林黛玉没有再拒绝。随后两人不再小声说话。也不知是不是锦语和林黛玉坐一块儿,画风挺别致。


毕竟一胖一瘦,气氛却很和谐,惹得其他女眷纷纷探头往这边看不说,贾宝玉还像颗跳蛋似的,蹦蹦跳跳的想往这边跑。


锦语一瞧贾宝玉就不爽,再看锦语直接生出揍扁他的念头。


——该死,这叫贾宝玉的,不会是神瑛侍者那王八羔子吧!


越想越觉得这个可能性很大,锦语不免开始磨牙。就在这时,林黛玉捡了一块小葱拌豆腐放在碗里。


“这些菜啊,我就看着小葱拌豆腐素。尝尝,味道还是不错的。”


“不是说吃素斋嘛,这茄子我怎么闻着一股鸡汤味儿。”


“这是茄鲞。”


也是巧了,秦可卿跟着王熙凤过来,刚好就听到锦语的疑惑。


“是一道复杂的菜肴,用茄子、鸡胸脯肉、香菌、新笋、蘑菇、五香腐干、各色干果子等做的。”


锦语:“荣国贾府果然富贵。”


“语姐儿谬赞。”秦可卿笑着说:“这茄鲞做法复杂,也就偶尔馋了,才会做来吃。”


“但我有个疑问哦,今儿不是素斋宴嘛。”锦语突然打直球,充满疑惑的说:“这茄鲞还用到了鸡胸脯肉,算素菜?”


这样的问题,别看超级简单,但没几个人能回答。


回答是,算是亵渎了素斋。


回答不是,那么为什么要在点名吃素斋宴的时候,作为主菜端上来?


瞧瞧王熙凤介绍的茄鲞做法,茄子,鸡胸脯肉,还有香菇、新笋、蘑菇、五香腐干以及各色干果子。


名曰茄鲞,实际上也就跟茄子借了名,吃起来的味道根本就不像茄子。


“这是给老祖宗准备的。”王熙凤突然道:“老祖宗上了年龄,自然不能单吃素。”


这话是说给锦语听,更是给林黛玉听的。应该不是锦语的错觉,总觉得王熙凤说这样话时,隐隐透着一丝鄙夷。


鄙夷谁?


不会是她吧!


锦语扯扯嘴巴,笑得几分薄凉。


“还是好好学学待客之道吧。”锦语突然道:“好歹来者是客,这位夫人如此说话,倒让我好不自在,觉得不该随着蔷大奶奶进这荣国府。”


锦语也是伶牙俐齿的主儿,自幼被家中宠着长大,除了她家人外,其他人锦语根本就不放在心上。


锦语朋友的确不多,但那是她不走心,不太愿意当衬托红花的绿叶,不喜欢奉承其他人,所以才没什么朋友。


但其实如果锦语真心想交一个朋友,却没有不成功的。换句话说,整个荣国府包括隔壁宁国府,都没有锦语看得上眼。


林黛玉不算,哪怕没有上辈子的情分,第一次打照面,锦语那颗爱美的心,也觉得和林黛玉交朋友棒棒哒。


——好姐妹,可是一辈子的。


锦语自信能够做到,而林黛玉......自然也能够做到。


锦语就是那么自信,也足够信任林黛玉。


不过话说回来,锦语的挤兑,挺阴阳怪气的。和林黛玉一个德性,怪不得上辈子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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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养着长大。


旁人觉得阴阳怪气,林黛玉却不觉得。相反处处都说到了林黛玉的心坎。


本来嘛,她的生母姓贾,还是荣国贾府的嫡出。另有庶出的姨母,就不说了。不是贾母生的,自然胡乱嫁出去就生死由夫家。


可贾敏是贾母的女儿,还是嫡幼女。她出生之时,贾赦已经长大成人,刚准备说亲。


说来贾敏和贾赦的关系,算是最好的。贾赦的原配,还养育过贾敏。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贾母说是疼爱女儿,实际上感觉就和疼爱小猫小狗,没什么区别。


如果真心疼爱贾敏这个亲生女儿,那就应该清楚,女儿死了,娘家晚辈是要为其守孝的。


贾母不提,她是长辈,可是贾琏、贾迎春、贾探春这样的晚辈,包括府里的丫鬟婆子,都要为贾敏守孝。


时间不长,也就一年。林黛玉则要守孝三年。


林黛玉气哪点,就是气他们忘了规矩。昨儿还说林黛玉穿得素净,不像其他表姐妹穿着艳丽华贵。


就连丫鬟们也穿红挂绿,躲着偷偷的议论,说林黛玉沉默寡言,连笑都不笑一下,看起来就不好相处。


一开始林黛玉听了还会生气,但一夜过去,什么气儿都没了。倒不是没有把事儿记在心头,主要是林黛玉明白,荣国贾府只是外家而已,又不是她家,她来外家做客,反而将外家当成自己的家,才是最不懂规矩的行为。


可以说此时在林黛玉的心中,荣国贾府的姐妹,还比不上刚刚认识的锦语。


锦语说的那话,本身就是帮林黛玉抱不平,林黛玉很感动,干脆就顺着话儿,很留痕迹的帮着锦语挤兑。


茄鲞贾母吃了几口,就被撤了下去。期间还招了林黛玉到她身边坐,只不过贾宝玉挨着贾母坐,林黛玉一过去,贾宝玉就有些动手脚,还叫着他擅自给林黛玉取的小字。


林黛玉厌烦得很,也就拿锦语做借口,说要陪着锦语,不让锦语觉得,荣国贾府不懂规矩,连最基本的待客之道都不知晓。


林黛玉此言一出,贾母脸色肉眼可见的难看起来。偏偏贾宝玉不懂看脸色,或者说一直享受偏爱,把自己当成正儿八经国公府继承人的贾宝玉,并非不懂看脸色,而是选择性的看脸色。


“颦颦,可是我做的哪里不对?”


“别叫我颦颦。”林黛玉冷着脸,不是很高兴的道:“我的小字,只有长辈能取,你是我的长辈?”


被挤兑的贾宝玉当即红了眼眶儿。


贾母顿时露出不赞同的神色,觉得林黛玉不该说这样尖酸刻薄的话儿。


不远处的锦语只觉得神奇。


“贾宝玉是林姑娘的表哥吧。”锦语故作惊讶的开口:“什么时候,外家的表哥,居然能代替人家亲爹给取小字了。人家姑娘提出抗议,还没说委屈呢,行事儿乱糟糟没规矩的表哥,反倒觉得委屈了。”


“天啊撸,眼眶红红的,喲,还掉了下来。”


锦语夸张的用胖乎乎的小手捂住,论阴阳怪气,这一刻,锦语表示自己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秦可卿低头用手绢儿掩饰上翘的嘴角,王熙凤也在笑,明目张胆的笑。“宝哥儿的性格,的确容易红眼眶儿,不过钮钴禄姑娘放心,宝哥儿也只是红眼眶儿,不会有其他多余的举动。”


——敢有多余的举动!


——老娘把他shi打出来。


锦语瘪瘪嘴,继续阴阳怪气:“这样可不好,咱们八旗男儿,怎么能动不动就红眼眶掉眼泪呢。”


“的确。”王熙凤赞同的点头,一点儿都没有平日那种‘大房二房相亲相爱’的感觉。


还挺像抓准时间,该怼就怼,绝对不吃亏的心态。


和锦语的性格其实挺像的。


这一刻,锦语看王熙凤,比看秦可卿还要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