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矢翊 作品
95、灵气复苏19
翌日一早,余晓雨刚要敲门,就见门正好打开。
屋子里,沈雾非和临渊已经穿戴整齐,正准备出门。
和昨天一身古装不同,今日临渊换上一身极具现代感的黑色休闲服,长发并没有剪,结成一个长辫子垂落在胸前,露出那张华美精致的脸。或许人长得好看,不管穿什么都是好看的。
就算是一身杂牌休闲服,硬是让他穿出大明星的气场,光芒万丈,让人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到他身上。
余晓雨发现,黑色真的很适合这位。
他身上有一种矜贵、神秘的气质,气场极其强大,无形中吸引世人的注意,又慑于他的气势,不由自主地忽略他过于完美的脸。
沈雾非的穿着很简单,许是天气热,今日穿的是无袖衬衫和裙子,脚上一双休闲板鞋。这副简单的装扮却难掩她的美丽。
不过比起美丽的容貌,更吸引人的还是她身上那种清冷从容的气质,和临渊站在一起,居然没有被他的容貌和气场压住。
余晓雨暗忖,果然大佬都是独一无二的。这两位站在一起,没有谁能压得住谁,都是独一无二,让人的眼睛都看不过来。
余晓雨不敢多看,恭敬地问道:“沈天师,临渊先生,你们要出去?”沈雾非嗯一声,“我带他出去吃早餐,顺便让他熟悉一下。”
熟悉什么?当然是熟悉这个现代社会。余晓雨想到这位的身份,说不定陨落前还是个“古人”,以后要在现代社会生活,确实应该熟悉一下。
离开宾馆,沈雾非向余晓雨资询盘龙镇有什么好吃的早餐。这个余晓雨倒是知道,她是个习惯做计划的人,每到一个地方,就会先查清楚当地的环境、风俗和饮食习惯。人生大事,吃喝玩乐,吃肯定要放在第一。
“盘龙镇的老街有一家生煎包很好吃,还有豆花面,隔壁街有一家锅盔也不错,还有……”余晓雨一口气说了将近十种当地的特色美食。
盘龙镇虽然只是个小镇,这里的美食文化确实兴盛,听得沈雾非颇为心动。她对临渊说:"走,我带你去吃早餐!"说着就拉着人朝老街走去。
余晓雨跟在两人身后,尽职地给他们当跑腿。不过很快,她就发现今日这两人有些不同。哎哟喂,他们好像一直牵着手,就像街上那些年轻的小情侣,别说看起来还挺登对的……
接下来,余晓雨看着两人和很多当地人一样,一点也不介意地坐在路边的矮桌前吃早餐,然后彼此一起分享食物。这是不是太亲密了点?
正当她觉得是不是自己脑子黄色废料太多,看谁都觉得有情况时,就见临渊拿一张纸巾给沈雾非擦拭嘴角沾到的酱。沈雾非抬脸让他擦,然后笑盈盈地在他脸上亲了一口。临渊垂眸笑起来,有些羞涩的模样。
余晓雨:“…….”余晓雨:“!!!!!”啊啊啊,她的眼睛要被闪瞎了!!!!
余晓雨就像个游魂般跟在两人身后,看着这对小情侣手牵着手、肩并着肩走在路上,一边分享食物。
吃过早餐,他们并不急着离开,在盘龙镇中继续走走逛逛,悠闲自在。很快,余晓雨就明白,沈雾非是在给“古人”介绍盘龙镇。
临渊全程都很安静,看到不认识的东西,就会指着问是什么,在她介绍后,会露出笑容,整个人沐浴在夏日灿烂的阳光下,从容闲适。那身气度,宛若旧时代的世家公子。
余晓雨渐渐地安心。
这位实在不像祸乱人间的凶煞,他不惧夏日最酷烈的阳光,也没有邪祟凶煞的冲天戾气和嗜杀,如果不是知道他的底细,谁又能想到,这个优雅矜贵的男人,其实并不是人类呢?或许这也是因为有沈雾非在吧。
余晓雨明显能感觉到,沈雾非在临渊眼里是极为特殊的存在。或许在龙墓里,当黑龙渡完雷劫,朝沈雾非靠近,却没有攻击她时,就已经能看出黑龙的态度。
后来的事也证明这点。都化成人了,人家几句话他就晕乎乎地答应跟着她走,连龙墓都不要了,只想让她养。
余晓雨觉得这位邪祟是不是太过恋爱脑?如果他不是恋爱脑,那就是沈大佬实力太强,连黑龙都只能屈从于她,跟着她走。不过,她觉得应该是恋爱脑多一些吧。
直到午时,他们终于坐车离开盘龙镇,前往附近有飞机场的市区。他们要从市区坐飞机回s市。
到了市区时,沈雾非让余晓雨订后天的飞机。余晓雨问:“不订明天的?”
“明天我和临渊去市里逛逛。”沈雾非说道,“听说市里有个历史悠久的博物馆,带他去看看。”
余晓雨了然,沈大佬这是不遗余力地带“古人”熟悉现代社会呢。
她再次纠结起来。
所以,他们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真的不是在谈恋爱吗?
第二天,余晓雨尽职地给他们当向导。
她觉得这两人好像一对小情侣来旅行的,暗搓搓地给他们规划好几个网红打卡地,有很多情侣去的那种。
果然,这两人去那种地方不仅没有格格不入,反而轻易地融入其中,倒是自己这个单身狗,和他们格格不入,到处吃狗粮。
这一天玩得十分尽兴,晚上三人一起去吃火锅。
火锅是鸳鸯锅,一边是牛骨清汤锅,一边是牛油麻辣锅,红彤彤的,色泽诱人,香辣扑鼻,一看就让人很有食欲。余晓雨无辣不欢,吃得满头大汗。
出乎意料的是,临渊居然不能吃辣,不小心吃到一口辣的时,他的表情有片刻的空白,直愣愣地坐在那里。沈雾非和余晓雨双双看着他。
很快,沈雾非就明白过来,赶紧端来一杯冰奶茶放到他面前,让他解解辣。
沈雾非和余晓雨都能吃辣,看到他辣得嘴唇红彤彤的,畏辣如虎的模样,都忍不住偷偷地笑。
余晓雨突然觉得这个邪祟挺可爱的,一点也不吓人。当她这么想时,就对上那双浓郁的紫瞳,赶紧低下头:我的妈,还是挺吓人的!只有在沈大佬面前,他才不吓人。
吃过火锅,沈雾非发现临渊的心情不太好,可能是刚才被辣到,便去给他买了一支抹茶冰淇淋。天气炎热,吃点冰的正好,抹茶味冰淇淋并不太甜。
吃到冰淇淋时,临渊的神色看起来轻松许多,一边说:“这个好吃。”然后又添一句,“人类真厉害。”人类弱小如蝼蚁,随便一个天灾降临就能夺去他们的生命。偏偏人类却能发明出这么多不可思议的东西,那种叫科技的产物真的很厉害。
路过的人听到这句话,转头看他一眼,然后被惊艳住。不过这帅哥长得好看是好看,但这话听着怪怪的,难道他不是人类?
沈雾非点头,一脸赞成:“我也觉得人类很厉害。”
人类是众多生灵中,最不可思议的智慧种族,虽然人类有劣根性,但更多的是人类的光辉,瑕不掩瑜。
走在后头的余晓雨听到这两位大佬的对话,不知怎么的,突然间为自己生而为人感到一种自豪。
时间差不多,三人准备回酒店休息。余晓雨站在路边,正要招手叫车,突然肩膀被一只手按住。她回头看向按住她的沈雾非,就见她的目光看向不远处的一条巷子。
那是一条昏暗的巷子,路灯似乎坏了,外头的灯光无法渗进去,看不清楚巷子的情况,隐约好像能听到异样的声音。像是呼呼的喘息声,又像是风声。
没等余晓雨询问,就见沈雾非大步朝巷子走过去。临渊不紧不慢地跟在她身后。
见两人都走了,余晓雨哪里还顾得了其他,赶紧跟过去。当她进入巷子时,正好听到重物砸落在地的声音,一股浓郁的血腥气飘来,空气中残留着淡淡的妖邪之气。有妖邪?
余晓雨加快速度,很快就看清楚巷子里的情况。只见地上有一只血肉模糊的尸体,看不出是什么怪物,不远处还有三个倒在地上的女孩子。
“沈天师,这是什么?”余晓雨看着那只怪物的尸体,上面的妖邪气息很浓。“是食心妖。”沈雾非说道,“它要挖这三人的心脏。”临渊站在一旁,身形隐在黑暗之中,看不清楚他的模样。
余晓雨脸色严肃,过去查看地上的三个女孩子,见她们的身体完好,总算松口气。这时,又听到沈雾非说,这食心妖还有同伙。
“是妖物作案?”余晓雨脸色有些难看。沈雾非对她道:“你打电话叫天师过来,我去杀了那几只作乱的妖物。”余晓雨赶紧应下。
沈雾非和临渊追踪那些妖物的气息而去,余晓雨守着三个昏迷的女孩子,给当地的天师部打电话。
很快天师部那边就派人过来处理。
当他们看到地上妖物的尸体,倒抽口气:“这是食心妖,看它的模样吃的人心不少,都快要修炼成大妖了,谁这么厉害,能将它一击即杀?”
最近有很多人类无故失踪,天师部在追查这事,虽然确定是妖物作案,却不知道是什么妖物。
等他们得知,是妖物联合作乱,总算明白为什么他们每次追查到最后都会不了了 之,这些妖 物非常狡猾,一起配合作案,很容 易就会误导天师的追查。
余晓雨一脸得意:“是沈天师发现的,她和临渊先生一起去追杀那些妖物,你们放心,很快就会有结果。”“沈天师?临渊先生?他们是谁?”
余晓雨笑道:“沈天师是我们s市的天师,她超级厉害的!”
在场的天师觉得余晓雨说得太夸张,都不怎么相信。
几个小时后,他们来到市郊外的一处废弃工厂,救出十几个少女,看到现场的几只妖物的尸体后,终于明白余晓雨一点也没夸张。这也太厉害了叭!
沈雾非和临渊在一群天师敬仰的目光中离开。
两人都没将这点事放在心上。
余晓雨十分兴奋,说道:“听说他们已经追查大半个月,一直没有头绪,没想到今晚这些妖物遇到沈天师你们,终于栽在你们手里……”
忙活几个小时,沈雾非有些饿了,三人又去吃宵夜。
宵夜街人来人往,一副盛世太平的景象。
他们去吃了烤串、蒸饺、油条豆浆等,看到路边有夹娃娃机,还跑去买了几百个币夹娃娃,沈雾非和临渊一起夹,快将人家十几个机子的娃娃都夹光了。
余晓雨瞅着两人夹娃娃的样子,再次怀疑起来。
他们真的不是情侣吗?
今天一整天,看他们吃喝玩乐,俨然就是情侣的作派,自己要不是个跑腿的,都不好意思跟着当电灯泡。
经过一个还没打烊的商场,沈雾非想起临渊的衣服没几套,又拉着他进去。
市里的商场的男士衣服很多,选择也多,临渊被女朋友塞了好几套衣服推进试衣间。
沈雾非和余晓雨坐在沙发等他。
余晓雨看看里头的试衣间,终于忍不住,压低声音问:“沈天师,你和临渊先生是在谈恋爱吗?”沈雾非坦然地道:“是的,我以为我们表现得很明显才对。”
没想到她真的承认了,余晓雨人有些傻住。如果她没记错,他们刚认识没几天吧?而且,那位还是个刚出世的邪煞,沈天师怎么会……
"很奇怪吗?"沈雾非问她。
余晓雨迟疑,当然奇怪,但她不好对沈雾非的选择指手画脚,只是实在想不出,她为什么会喜欢一个邪祟。就算这邪祟是一条黑龙,长得怪好看的….
沈雾非轻轻一笑,“不奇怪,我们前世就是道侣。”
“….….
余晓雨彻底地傻住。
刚换完衣服从试衣间走出来的临渊脚步一顿,朝这边看过来。
屋子里,沈雾非和临渊已经穿戴整齐,正准备出门。
和昨天一身古装不同,今日临渊换上一身极具现代感的黑色休闲服,长发并没有剪,结成一个长辫子垂落在胸前,露出那张华美精致的脸。或许人长得好看,不管穿什么都是好看的。
就算是一身杂牌休闲服,硬是让他穿出大明星的气场,光芒万丈,让人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到他身上。
余晓雨发现,黑色真的很适合这位。
他身上有一种矜贵、神秘的气质,气场极其强大,无形中吸引世人的注意,又慑于他的气势,不由自主地忽略他过于完美的脸。
沈雾非的穿着很简单,许是天气热,今日穿的是无袖衬衫和裙子,脚上一双休闲板鞋。这副简单的装扮却难掩她的美丽。
不过比起美丽的容貌,更吸引人的还是她身上那种清冷从容的气质,和临渊站在一起,居然没有被他的容貌和气场压住。
余晓雨暗忖,果然大佬都是独一无二的。这两位站在一起,没有谁能压得住谁,都是独一无二,让人的眼睛都看不过来。
余晓雨不敢多看,恭敬地问道:“沈天师,临渊先生,你们要出去?”沈雾非嗯一声,“我带他出去吃早餐,顺便让他熟悉一下。”
熟悉什么?当然是熟悉这个现代社会。余晓雨想到这位的身份,说不定陨落前还是个“古人”,以后要在现代社会生活,确实应该熟悉一下。
离开宾馆,沈雾非向余晓雨资询盘龙镇有什么好吃的早餐。这个余晓雨倒是知道,她是个习惯做计划的人,每到一个地方,就会先查清楚当地的环境、风俗和饮食习惯。人生大事,吃喝玩乐,吃肯定要放在第一。
“盘龙镇的老街有一家生煎包很好吃,还有豆花面,隔壁街有一家锅盔也不错,还有……”余晓雨一口气说了将近十种当地的特色美食。
盘龙镇虽然只是个小镇,这里的美食文化确实兴盛,听得沈雾非颇为心动。她对临渊说:"走,我带你去吃早餐!"说着就拉着人朝老街走去。
余晓雨跟在两人身后,尽职地给他们当跑腿。不过很快,她就发现今日这两人有些不同。哎哟喂,他们好像一直牵着手,就像街上那些年轻的小情侣,别说看起来还挺登对的……
接下来,余晓雨看着两人和很多当地人一样,一点也不介意地坐在路边的矮桌前吃早餐,然后彼此一起分享食物。这是不是太亲密了点?
正当她觉得是不是自己脑子黄色废料太多,看谁都觉得有情况时,就见临渊拿一张纸巾给沈雾非擦拭嘴角沾到的酱。沈雾非抬脸让他擦,然后笑盈盈地在他脸上亲了一口。临渊垂眸笑起来,有些羞涩的模样。
余晓雨:“…….”余晓雨:“!!!!!”啊啊啊,她的眼睛要被闪瞎了!!!!
余晓雨就像个游魂般跟在两人身后,看着这对小情侣手牵着手、肩并着肩走在路上,一边分享食物。
吃过早餐,他们并不急着离开,在盘龙镇中继续走走逛逛,悠闲自在。很快,余晓雨就明白,沈雾非是在给“古人”介绍盘龙镇。
临渊全程都很安静,看到不认识的东西,就会指着问是什么,在她介绍后,会露出笑容,整个人沐浴在夏日灿烂的阳光下,从容闲适。那身气度,宛若旧时代的世家公子。
余晓雨渐渐地安心。
这位实在不像祸乱人间的凶煞,他不惧夏日最酷烈的阳光,也没有邪祟凶煞的冲天戾气和嗜杀,如果不是知道他的底细,谁又能想到,这个优雅矜贵的男人,其实并不是人类呢?或许这也是因为有沈雾非在吧。
余晓雨明显能感觉到,沈雾非在临渊眼里是极为特殊的存在。或许在龙墓里,当黑龙渡完雷劫,朝沈雾非靠近,却没有攻击她时,就已经能看出黑龙的态度。
后来的事也证明这点。都化成人了,人家几句话他就晕乎乎地答应跟着她走,连龙墓都不要了,只想让她养。
余晓雨觉得这位邪祟是不是太过恋爱脑?如果他不是恋爱脑,那就是沈大佬实力太强,连黑龙都只能屈从于她,跟着她走。不过,她觉得应该是恋爱脑多一些吧。
直到午时,他们终于坐车离开盘龙镇,前往附近有飞机场的市区。他们要从市区坐飞机回s市。
到了市区时,沈雾非让余晓雨订后天的飞机。余晓雨问:“不订明天的?”
“明天我和临渊去市里逛逛。”沈雾非说道,“听说市里有个历史悠久的博物馆,带他去看看。”
余晓雨了然,沈大佬这是不遗余力地带“古人”熟悉现代社会呢。
她再次纠结起来。
所以,他们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真的不是在谈恋爱吗?
第二天,余晓雨尽职地给他们当向导。
她觉得这两人好像一对小情侣来旅行的,暗搓搓地给他们规划好几个网红打卡地,有很多情侣去的那种。
果然,这两人去那种地方不仅没有格格不入,反而轻易地融入其中,倒是自己这个单身狗,和他们格格不入,到处吃狗粮。
这一天玩得十分尽兴,晚上三人一起去吃火锅。
火锅是鸳鸯锅,一边是牛骨清汤锅,一边是牛油麻辣锅,红彤彤的,色泽诱人,香辣扑鼻,一看就让人很有食欲。余晓雨无辣不欢,吃得满头大汗。
出乎意料的是,临渊居然不能吃辣,不小心吃到一口辣的时,他的表情有片刻的空白,直愣愣地坐在那里。沈雾非和余晓雨双双看着他。
很快,沈雾非就明白过来,赶紧端来一杯冰奶茶放到他面前,让他解解辣。
沈雾非和余晓雨都能吃辣,看到他辣得嘴唇红彤彤的,畏辣如虎的模样,都忍不住偷偷地笑。
余晓雨突然觉得这个邪祟挺可爱的,一点也不吓人。当她这么想时,就对上那双浓郁的紫瞳,赶紧低下头:我的妈,还是挺吓人的!只有在沈大佬面前,他才不吓人。
吃过火锅,沈雾非发现临渊的心情不太好,可能是刚才被辣到,便去给他买了一支抹茶冰淇淋。天气炎热,吃点冰的正好,抹茶味冰淇淋并不太甜。
吃到冰淇淋时,临渊的神色看起来轻松许多,一边说:“这个好吃。”然后又添一句,“人类真厉害。”人类弱小如蝼蚁,随便一个天灾降临就能夺去他们的生命。偏偏人类却能发明出这么多不可思议的东西,那种叫科技的产物真的很厉害。
路过的人听到这句话,转头看他一眼,然后被惊艳住。不过这帅哥长得好看是好看,但这话听着怪怪的,难道他不是人类?
沈雾非点头,一脸赞成:“我也觉得人类很厉害。”
人类是众多生灵中,最不可思议的智慧种族,虽然人类有劣根性,但更多的是人类的光辉,瑕不掩瑜。
走在后头的余晓雨听到这两位大佬的对话,不知怎么的,突然间为自己生而为人感到一种自豪。
时间差不多,三人准备回酒店休息。余晓雨站在路边,正要招手叫车,突然肩膀被一只手按住。她回头看向按住她的沈雾非,就见她的目光看向不远处的一条巷子。
那是一条昏暗的巷子,路灯似乎坏了,外头的灯光无法渗进去,看不清楚巷子的情况,隐约好像能听到异样的声音。像是呼呼的喘息声,又像是风声。
没等余晓雨询问,就见沈雾非大步朝巷子走过去。临渊不紧不慢地跟在她身后。
见两人都走了,余晓雨哪里还顾得了其他,赶紧跟过去。当她进入巷子时,正好听到重物砸落在地的声音,一股浓郁的血腥气飘来,空气中残留着淡淡的妖邪之气。有妖邪?
余晓雨加快速度,很快就看清楚巷子里的情况。只见地上有一只血肉模糊的尸体,看不出是什么怪物,不远处还有三个倒在地上的女孩子。
“沈天师,这是什么?”余晓雨看着那只怪物的尸体,上面的妖邪气息很浓。“是食心妖。”沈雾非说道,“它要挖这三人的心脏。”临渊站在一旁,身形隐在黑暗之中,看不清楚他的模样。
余晓雨脸色严肃,过去查看地上的三个女孩子,见她们的身体完好,总算松口气。这时,又听到沈雾非说,这食心妖还有同伙。
“是妖物作案?”余晓雨脸色有些难看。沈雾非对她道:“你打电话叫天师过来,我去杀了那几只作乱的妖物。”余晓雨赶紧应下。
沈雾非和临渊追踪那些妖物的气息而去,余晓雨守着三个昏迷的女孩子,给当地的天师部打电话。
很快天师部那边就派人过来处理。
当他们看到地上妖物的尸体,倒抽口气:“这是食心妖,看它的模样吃的人心不少,都快要修炼成大妖了,谁这么厉害,能将它一击即杀?”
最近有很多人类无故失踪,天师部在追查这事,虽然确定是妖物作案,却不知道是什么妖物。
等他们得知,是妖物联合作乱,总算明白为什么他们每次追查到最后都会不了了 之,这些妖 物非常狡猾,一起配合作案,很容 易就会误导天师的追查。
余晓雨一脸得意:“是沈天师发现的,她和临渊先生一起去追杀那些妖物,你们放心,很快就会有结果。”“沈天师?临渊先生?他们是谁?”
余晓雨笑道:“沈天师是我们s市的天师,她超级厉害的!”
在场的天师觉得余晓雨说得太夸张,都不怎么相信。
几个小时后,他们来到市郊外的一处废弃工厂,救出十几个少女,看到现场的几只妖物的尸体后,终于明白余晓雨一点也没夸张。这也太厉害了叭!
沈雾非和临渊在一群天师敬仰的目光中离开。
两人都没将这点事放在心上。
余晓雨十分兴奋,说道:“听说他们已经追查大半个月,一直没有头绪,没想到今晚这些妖物遇到沈天师你们,终于栽在你们手里……”
忙活几个小时,沈雾非有些饿了,三人又去吃宵夜。
宵夜街人来人往,一副盛世太平的景象。
他们去吃了烤串、蒸饺、油条豆浆等,看到路边有夹娃娃机,还跑去买了几百个币夹娃娃,沈雾非和临渊一起夹,快将人家十几个机子的娃娃都夹光了。
余晓雨瞅着两人夹娃娃的样子,再次怀疑起来。
他们真的不是情侣吗?
今天一整天,看他们吃喝玩乐,俨然就是情侣的作派,自己要不是个跑腿的,都不好意思跟着当电灯泡。
经过一个还没打烊的商场,沈雾非想起临渊的衣服没几套,又拉着他进去。
市里的商场的男士衣服很多,选择也多,临渊被女朋友塞了好几套衣服推进试衣间。
沈雾非和余晓雨坐在沙发等他。
余晓雨看看里头的试衣间,终于忍不住,压低声音问:“沈天师,你和临渊先生是在谈恋爱吗?”沈雾非坦然地道:“是的,我以为我们表现得很明显才对。”
没想到她真的承认了,余晓雨人有些傻住。如果她没记错,他们刚认识没几天吧?而且,那位还是个刚出世的邪煞,沈天师怎么会……
"很奇怪吗?"沈雾非问她。
余晓雨迟疑,当然奇怪,但她不好对沈雾非的选择指手画脚,只是实在想不出,她为什么会喜欢一个邪祟。就算这邪祟是一条黑龙,长得怪好看的….
沈雾非轻轻一笑,“不奇怪,我们前世就是道侣。”
“….….
余晓雨彻底地傻住。
刚换完衣服从试衣间走出来的临渊脚步一顿,朝这边看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