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别看丝巾不占地方,这一整理竟然有两百条,赵美兰男人跟在甄臻后头赚了不少钱,别的不说,只过年那次卖猪肉,就赚了几百,拿出四百块钱还是不成问题的。本文免费搜索: 看书地

赵美兰男人就吃下了这批货,孟华直接把四百五十块钱揣兜里了。

甄臻就觉得这小子赚钱比她还猛。

从京城到县城这一捣鼓,至少也要赚三百吧?

三百块钱够农村一家人赚三年了,就是京城的职工家庭,也要赚一年多呢,三小子几天就赚到了。

赚了钱,甄臻也没忘记家里那几个小的,买了十包奶粉备用,还带了桃酥、高乐高、大白兔奶糖。

眼看着暑热要来了,她还买了点绿豆和红豆,两个大西瓜,一包糖葫芦。

其实来来回回就这点东西,可是其他家孩子别说西瓜糖葫芦了,饭都吃不饱,一年到头没吃过零嘴,见到孟家孩子吃这么好,别提多羡慕了。

孟来弟就眼馋,她不明白自己哪里比孟招弟差,暗地里记恨她婶奶奶,觉得婶奶奶偏心。

她瞧着孟招弟从孟家回来,吃饱喝足不说,手里还抱着书,那口袋也是鼓鼓的,应该是婶奶奶给她的零嘴。

“你得意了吧?说我有心机,你自己还不是往人家凑!”孟来弟气道。

孟招弟蹙眉,“我是付出劳动的。”

“所以说你有心机!就知道表现自己,你就是知道婶奶奶的女儿被人抱养了,想凑上去占便宜!”

孟招弟还真没这么想,她只想混口饭吃。

她是真的被饿怕了。

可偌大一个家,谁又在乎一个饿肚子的女儿呢?

孟招弟不搭理她,孟来弟气鼓鼓地关上门,她越想越觉得孟招弟恶心。

千万不能让孟招弟占了这么大便宜!

她跑到隔壁村,一番打听就找到了那户人家。

她曾听她太奶奶说过,那孩子给了一户姓苏的人家,取名叫苏秀。

苏秀也十六岁了,长得白皙漂亮,高挑窈窕。

孟来弟长这么大,就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比她都要好看很多倍。

她羡慕又嫉妒,跑上前就搂着苏秀的胳膊,很亲昵地喊:

“你就是我小姑吧?”

苏秀撇开她,“你认错人了。”

“我没认错人,你就是我小姑!我奶说你们村的人都知道你是抱来的,你肯定也知道。你爹娘抱养你没多久就生了个一儿一女,苏家人对你就不好了。我婶奶奶也就是你亲娘,她家现在可有钱了,买了自行车和缝纫机,顿顿吃肉,穿的都是的确良!你就不想回去跟你亲娘一起住吗?”

孟来弟觉得只要苏秀回去了,孟招弟就不可能再留在那边。

苏秀根本不理她,割好猪草,背着背篓头也不回地走了。

孟来弟撇撇嘴,觉得没劲,这苏秀听到婶奶奶有钱,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

蝉鸣阵阵,微风徐徐,树影攒动。

天气是越来越热了,甄臻扇着蒲扇躺在摇椅上,跟张翠花和苟子娘一起坐在树下唠嗑。

大丫抓着一个毛辣子玩,二丫和三娃在一旁给毛辣子浇水切割,搞了个整形一条龙服务,很快就把那毛辣子折腾得爹娘都不认得了。

程素跑过来,“甄大娘!”

她给甄臻做了鸡蛋卷,还带来一盘卤鸡爪,甄臻被她的卤鸡爪馋到了,坐起身,跟张翠花和苟子娘一人三个,就把这鸡爪给啃光了。

程素满脸笑意,端着小板凳往甄臻身边凑,跟个小仓鼠似的。

可别说,这半年来,甄臻动不动就投喂吃的,桃酥、卤猪蹄、瓜子、酸菜饼轮番上阵,程素经常那边在食堂吃过了,这边又被甄臻叫来加餐。

半年下来,这姑娘脸颊有了血色,一点都不像那个风一吹就生病的虐文女主了。

第45章

程素这姑娘安静, 苟子娘和张翠花都喜欢她。

苟子娘正在织毛线,“我跟我大姑子学了一种新织法,把黑毛线织成一股股交叉, 中间填上不同的颜色,这样织出来的毛衣别提有多新潮了!”

甄臻想象了一下, 大约就是用黑线勾勒出一个个扁8字,中间填上各种颜色, 她后世看过这种样子的毛衣, 把中间的撞色处理好, 还是很新潮的。

“你有那么多颜色的毛线?”甄臻问。

“那倒没有,”苟子娘很实诚,“我家那土丫头丑小子,要什么好看的颜色?随便找点旧毛线就行了,我纯粹是织毛衣上瘾,顺便给他们织两件。”

张翠花要给外孙女织一件毛衣,想学学苟子娘的织法, 甄臻也跟着学一学。

正巧孟招弟有一道英语题不会来问甄臻, 题目很简单,放在后世可能就小学水平, 但在信息闭塞的年代, 这题目已经算很难了。

甄臻指点了她一下, 程素原本以为甄大娘就是随便教教,谁知甄大娘解

题思路清晰, 英语发音标准,比她厉害许多。

甄大娘不是农村妇女吗?怎么英文发音比她的英语老师都要标准?

程素觉得讲题目时的甄大娘,浑身散发着智慧的光芒。

程素小脸通红,满脸崇拜地看向甄臻, “甄大娘,我能跟孟招弟一起学习吗?我以前成绩很好的,一直都是年级第一,我不会让你丢脸的。”

甄臻还能说什么?

谁能拒绝一个把你当娘的漂亮女孩呢?

更何况对方的眼睛里还有星星在闪烁?

于是,程素就和孟招弟一起来孟家学习了。

程素平时在知青厨房帮厨,坝头村习惯一日两餐,早上又吃得早,厨房九点不到就全部忙完了,下午四千左右才开工,因此程素白天时间还是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