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野孤椋 作品
16.校园都市传说(十六)
“我发现,你好像忽然变得不一样了。”江煜盯着林溪谣一如既往,看起来对其他人有点漠不关心的表情,从她身上散发的气味里嗅到了细微的不同。
他贪婪地在她身边深深嗅了一大口,廉不知耻地说:“你好像变得更香了,这是为什么?”
他在真情实感地困惑,林溪谣回答:“可能是我和你一样,慢慢变成怪物了吧。”她说得一点心理负担也没有,纵.欲的感觉实在是太爽了,从前出于各种原因不敢干的事,一旦撕开一条口子,快感仿佛要补上之前亏欠的一般,成倍成倍地涌了出来。
搞不好,她以后真的会变成一个大恶人。林溪谣心想,可是这种滋味...实在是太美妙了。怪不得世界上总是坏人们过得风生水起,好人却得抑郁症,把道德抛之脑后的感觉太让人上瘾了。
江煜也觉得很上瘾,他发出礼貌的询问:“我可以舔舔你吗?”
“为什么?”
“我很好奇,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这几天我去很多地方收集了很多资料,你吸引我的原因大概率是基因。我把江煜身体打乱的时候,改变了他的基因排列,重新排列后的基因,刚好和你的基因匹配,相互被吸引。”
江煜只说了前面一半,继续补充道:“但这几天,我发现你对我的吸引力,已经远远超过了基因之间的粗暴吸引。我似乎变得更想了解你,从你身上得到超过生理的复杂反馈。”
“所以,我需要和你再亲密接触一次,越多越好,这样我能深入你的内部...”他歪了歪头,“和你心意相通。”
“你完全可以不听我的意见,反正我也反抗不了。”林溪谣无所谓地说。她就当是被小狗舔了,先不说江煜长得好看,他没有分泌唾液的器官,就算用舌头舔人,也不会留下臭臭的口水。
“不行,”江煜一本正经拒绝了她,同时十分严肃地看着她,“你并不是真心让我用舌头舔你,这会影响我对你的判断。”
“那随便你。”
林溪谣差点当场笑出来,想不到还有这种非常有利于她的硬性条件。江煜也是实诚,相当于把把柄之一交到了她的手上,至于他说的基因吸引论,她倒不是不相信,而是抱有另外一种她并非独一无二特例的消极看法。
毕竟是大自然孕育的怪物,也许江煜只是喜欢神经上有问题的特殊人类,比如林溪谣就有家族遗传的双相情感障碍基因。如果平时不注意养护心灵,受到某种刺激后就容易在极端狂躁和抑郁的情绪中切换。
天宰难逢的机会只有一次,这坚定了她更想用怪物干一票大的的决心,等到约定的公园门口,她甚至伸手挽住了江煜,仿佛两个人多么亲密无间的样子。
对于江煜来说,这简直就是“人”在地上走,天上砸下来一张中奖的彩票。他浑身都像过电般轻微麻痹,神经被刺激得格外兴奋,一股强烈的冲动,促使他用力把林溪谣揉进他的血骨中去。
当然是物理意义上的融入,但他也不是最开始那个一根筋的新生怪物了,他知道这种做法只能饱一时,被欲求不满想法折磨的同时,本身也是痛苦中带着幸福的。
他暧昧地把头贴在了林溪谣肩膀上,顺便寻找偷走她头发的机会。
肉块们敲起了开心的铜锣——
“过年了!”
“好幸福,现在要我死了我也愿意。”
“嘟嘟嘟嘟,我要绕地球跑三圈,谁都不要来阻止我。”
一团肉块不小心说漏了嘴:“早知道这样,我们就应该多吃几个...”
“笨蛋,你在说什么啊。”另一团肉块赶紧站出来制止它。可惜,因为声音是以心灵感应的超能力一样传递到双方耳中的,不管是泄密的声音,还是制止告密者的声音,都被林溪谣听了进去。
她当即下意识嫌弃地推开了江煜。
肉块们沉默着在身体内部发出呜呜声,徒劳地试图撼动主体的绝对控制,最后都以失败告终。它们也明白,自己刚才捅了大篓子。
江煜觉得自己有必要解释一下,但又不能有损他神秘、高贵的人外之物的形象,在措集语言之时,难免需要花费一点功夫。就在这极短的一小段时间之内,几个不长眼的家伙陆续赶到。他们把林溪谣的注意力全部都抢走了。
没等这些人虚伪地开始寒暄,她就先发制人地问:“吕涵,我不是只说叫你一个人来的吗?”
听见她如此硬气的话语,被叫做吕涵的高瘦女生先是吃了一惊,然后满不在意地撇撇嘴:“那又怎么样,你介绍给我,最后我们也都会认识。大家都是一个圈子里的,这地方这么小,认不认识只是时间问题。”
被林溪谣这个从前在他们面前只会表现出讨好型人格一面的人嫌弃,吕涵外的其他人自然是非常不满的,他们甚至都短暂地把视线从江煜身上移了过来。
霍鑫讽刺地说:“看起来你最近混得挺好的啊,有些人一混得好就忘本,不过我相信林溪谣你肯定不是这样的人,不然怎么会介绍江煜给我们认识呢。”
他自来熟地和江煜开口:“你好江煜,我是霍鑫。我爸爸是建材市场那边的老板,和林溪谣是初中同学,知道她很多以前的事情,想知道的话可以来问我。”
这就是明晃晃的挑衅了,林溪谣知道霍鑫在背后造过她的黄谣,但苦于没有直接的证据,那时人们的法律意识也不够完善。她报警,最后只是惹得一身骚。
面对这些人的巴结,江煜高傲地仰起头:“听说,你们想认识我?”他眼神在这些人脸上扫了一圈,“这个世界上总有很多不管是外表还是心灵都长得很丑的人。不过既然你们认识林溪谣,那我相信你们肯定不是这样的人。”
虽然听起来有点不对,但江煜实在是长得太好看,其他人暂时忽略了这一点,点点头说:“小时候不懂事,一点小矛盾也以为是什么天大的事情,正好有点实力,就上了。长大时候再回来过看,发现讨厌的人多了去了,以前看不惯的人倒也没那么讨厌。”
霍鑫格外想讨好江煜,“江煜,听说江叔叔是你爸爸,以后和我们一起玩啊。我们市太小没什么好玩的,乐子只有那么几个,不是圈内人不知道。”
不用林溪谣出手,江煜就帮她拉好了仇恨:“哼,你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肥得像头公猪一样,靠近了我都怕你被你身上的味道传染。”
霍鑫肥胖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看起来有点吓人。比起霍鑫,吕涵还知道装装场面,她飞快地白了一眼林溪谣,然后向江煜道歉:
“你也别气霍鑫了,我知道你是故意的。我们以前是因为一点小矛盾误会过林溪谣,但林溪谣也不是没有报复回来,她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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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了呢。那时候我们被叫到警察局,心里也受到了很大的创伤,我还抑郁了一段时间。”
“要不是我们家长...但是这些事都过去了,我也没记仇,我们向林溪谣道个歉。林溪谣你也和我们赔个不是,说自己不该偏激地把事情闹大去报警,这件事就过去了,以后我们圈子都带你玩。”
按照吕涵观察过的林溪谣容易心软的性格,她以为她会顺着这个台阶下。没想到她却当着她们的面,令人倒胃口地把头靠在了江煜头上,像得意洋洋的恶毒女配一样绿茶地说:
“是吗,忘了给你们介绍了,这是我在交往的男朋友江煜,他很喜欢我,说不定我们以后会一直在一起哦。如果你们想讨好他,是不是得先讨好我?”
“臭...”霍鑫骂道,“你果然就是脑子有神经病,快点滚回你的精神病医院住院去。”
几个人愤怒地不欢而散,林溪谣觉得她有百分之八十的几率能完成自己的复仇计划。
她拉着江煜在长椅上坐下,捧着肚子大笑了好一会儿才停下,回过头来问江煜这个大功臣:“你不好奇我为什么这么恨这些人吗?在他们的视角里,我似乎也不是好人啊。”
“我知道,”江煜说,他从记忆里看到了她在小号里发的事情,包括一些当时留存的记录,“如果你想找人分享你的感情,你可以选择吻我,不过最好是长一点。”
一半出于必要,一半出于私心,他看着林溪谣,认真地说。
为了更加了解人类的感情,他潜入进市郊的精神病病房,偷走了几个最严重的病人的感情,让他们奇迹般地仅住院几天就治好,被送出了院——但江煜使用的是物理疗法,他让极其细小的肉块钻进那人的大脑中,偷走了纳米大小的大脑皮层。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他才能做到如此精妙的手术。如果他对林溪谣使用同样的办法,这可能会导致她那部分的大脑皮层永远受损,再也不能产生让他着迷的物质。
他是不会做这么亏本的买卖的,于是只能退而其次得要求和她更加亲密地接触——正好,这也是他渴望的。
“算了。”显然林溪谣不买他的账,严词拒绝了他:“不需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因果,我不需要其他人替我共情。如果不是利用你,我不可能有这么快,这么有效的报复方式,之后不管你向我讨要什么报酬,都是我应该受着的。”
她说得决绝,倘若他不是一只能感受到他人情绪的怪物,他简直都要被她嘴里的正义之词给糊弄过去了。在她的心中,长出了从来没有过的恶意之苗,这是他第一次从她身上品尝到“恶意”的味道。
就一只怪物的口味来说,林溪谣变得更加口感丰富,更有魅力了。如果一只人类,只是这也不敢,那也不敢的憋屈小白花,该多没意思啊。
身上忽然又出现了那种怎么也满足不了的饥渴感,江煜发愣般微微张开了嘴,喝进去的拿铁液体里那点她的唾沫,被他分离出来,吮了又吮。此处的他深深期待着她说过的报酬。
仅仅是唾液已经满足不了他。他痴迷于她的变化,并发自真心地盼望着她能聪明地一直保持下去,永远散发着令他着迷的气味。
——他已经决定好,要和内心容得下一只怪物的女孩长久同行。这大概是它降临无聊的人世,最有意义的一件事。
他贪婪地在她身边深深嗅了一大口,廉不知耻地说:“你好像变得更香了,这是为什么?”
他在真情实感地困惑,林溪谣回答:“可能是我和你一样,慢慢变成怪物了吧。”她说得一点心理负担也没有,纵.欲的感觉实在是太爽了,从前出于各种原因不敢干的事,一旦撕开一条口子,快感仿佛要补上之前亏欠的一般,成倍成倍地涌了出来。
搞不好,她以后真的会变成一个大恶人。林溪谣心想,可是这种滋味...实在是太美妙了。怪不得世界上总是坏人们过得风生水起,好人却得抑郁症,把道德抛之脑后的感觉太让人上瘾了。
江煜也觉得很上瘾,他发出礼貌的询问:“我可以舔舔你吗?”
“为什么?”
“我很好奇,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这几天我去很多地方收集了很多资料,你吸引我的原因大概率是基因。我把江煜身体打乱的时候,改变了他的基因排列,重新排列后的基因,刚好和你的基因匹配,相互被吸引。”
江煜只说了前面一半,继续补充道:“但这几天,我发现你对我的吸引力,已经远远超过了基因之间的粗暴吸引。我似乎变得更想了解你,从你身上得到超过生理的复杂反馈。”
“所以,我需要和你再亲密接触一次,越多越好,这样我能深入你的内部...”他歪了歪头,“和你心意相通。”
“你完全可以不听我的意见,反正我也反抗不了。”林溪谣无所谓地说。她就当是被小狗舔了,先不说江煜长得好看,他没有分泌唾液的器官,就算用舌头舔人,也不会留下臭臭的口水。
“不行,”江煜一本正经拒绝了她,同时十分严肃地看着她,“你并不是真心让我用舌头舔你,这会影响我对你的判断。”
“那随便你。”
林溪谣差点当场笑出来,想不到还有这种非常有利于她的硬性条件。江煜也是实诚,相当于把把柄之一交到了她的手上,至于他说的基因吸引论,她倒不是不相信,而是抱有另外一种她并非独一无二特例的消极看法。
毕竟是大自然孕育的怪物,也许江煜只是喜欢神经上有问题的特殊人类,比如林溪谣就有家族遗传的双相情感障碍基因。如果平时不注意养护心灵,受到某种刺激后就容易在极端狂躁和抑郁的情绪中切换。
天宰难逢的机会只有一次,这坚定了她更想用怪物干一票大的的决心,等到约定的公园门口,她甚至伸手挽住了江煜,仿佛两个人多么亲密无间的样子。
对于江煜来说,这简直就是“人”在地上走,天上砸下来一张中奖的彩票。他浑身都像过电般轻微麻痹,神经被刺激得格外兴奋,一股强烈的冲动,促使他用力把林溪谣揉进他的血骨中去。
当然是物理意义上的融入,但他也不是最开始那个一根筋的新生怪物了,他知道这种做法只能饱一时,被欲求不满想法折磨的同时,本身也是痛苦中带着幸福的。
他暧昧地把头贴在了林溪谣肩膀上,顺便寻找偷走她头发的机会。
肉块们敲起了开心的铜锣——
“过年了!”
“好幸福,现在要我死了我也愿意。”
“嘟嘟嘟嘟,我要绕地球跑三圈,谁都不要来阻止我。”
一团肉块不小心说漏了嘴:“早知道这样,我们就应该多吃几个...”
“笨蛋,你在说什么啊。”另一团肉块赶紧站出来制止它。可惜,因为声音是以心灵感应的超能力一样传递到双方耳中的,不管是泄密的声音,还是制止告密者的声音,都被林溪谣听了进去。
她当即下意识嫌弃地推开了江煜。
肉块们沉默着在身体内部发出呜呜声,徒劳地试图撼动主体的绝对控制,最后都以失败告终。它们也明白,自己刚才捅了大篓子。
江煜觉得自己有必要解释一下,但又不能有损他神秘、高贵的人外之物的形象,在措集语言之时,难免需要花费一点功夫。就在这极短的一小段时间之内,几个不长眼的家伙陆续赶到。他们把林溪谣的注意力全部都抢走了。
没等这些人虚伪地开始寒暄,她就先发制人地问:“吕涵,我不是只说叫你一个人来的吗?”
听见她如此硬气的话语,被叫做吕涵的高瘦女生先是吃了一惊,然后满不在意地撇撇嘴:“那又怎么样,你介绍给我,最后我们也都会认识。大家都是一个圈子里的,这地方这么小,认不认识只是时间问题。”
被林溪谣这个从前在他们面前只会表现出讨好型人格一面的人嫌弃,吕涵外的其他人自然是非常不满的,他们甚至都短暂地把视线从江煜身上移了过来。
霍鑫讽刺地说:“看起来你最近混得挺好的啊,有些人一混得好就忘本,不过我相信林溪谣你肯定不是这样的人,不然怎么会介绍江煜给我们认识呢。”
他自来熟地和江煜开口:“你好江煜,我是霍鑫。我爸爸是建材市场那边的老板,和林溪谣是初中同学,知道她很多以前的事情,想知道的话可以来问我。”
这就是明晃晃的挑衅了,林溪谣知道霍鑫在背后造过她的黄谣,但苦于没有直接的证据,那时人们的法律意识也不够完善。她报警,最后只是惹得一身骚。
面对这些人的巴结,江煜高傲地仰起头:“听说,你们想认识我?”他眼神在这些人脸上扫了一圈,“这个世界上总有很多不管是外表还是心灵都长得很丑的人。不过既然你们认识林溪谣,那我相信你们肯定不是这样的人。”
虽然听起来有点不对,但江煜实在是长得太好看,其他人暂时忽略了这一点,点点头说:“小时候不懂事,一点小矛盾也以为是什么天大的事情,正好有点实力,就上了。长大时候再回来过看,发现讨厌的人多了去了,以前看不惯的人倒也没那么讨厌。”
霍鑫格外想讨好江煜,“江煜,听说江叔叔是你爸爸,以后和我们一起玩啊。我们市太小没什么好玩的,乐子只有那么几个,不是圈内人不知道。”
不用林溪谣出手,江煜就帮她拉好了仇恨:“哼,你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肥得像头公猪一样,靠近了我都怕你被你身上的味道传染。”
霍鑫肥胖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看起来有点吓人。比起霍鑫,吕涵还知道装装场面,她飞快地白了一眼林溪谣,然后向江煜道歉:
“你也别气霍鑫了,我知道你是故意的。我们以前是因为一点小矛盾误会过林溪谣,但林溪谣也不是没有报复回来,她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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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吕涵观察过的林溪谣容易心软的性格,她以为她会顺着这个台阶下。没想到她却当着她们的面,令人倒胃口地把头靠在了江煜头上,像得意洋洋的恶毒女配一样绿茶地说:
“是吗,忘了给你们介绍了,这是我在交往的男朋友江煜,他很喜欢我,说不定我们以后会一直在一起哦。如果你们想讨好他,是不是得先讨好我?”
“臭...”霍鑫骂道,“你果然就是脑子有神经病,快点滚回你的精神病医院住院去。”
几个人愤怒地不欢而散,林溪谣觉得她有百分之八十的几率能完成自己的复仇计划。
她拉着江煜在长椅上坐下,捧着肚子大笑了好一会儿才停下,回过头来问江煜这个大功臣:“你不好奇我为什么这么恨这些人吗?在他们的视角里,我似乎也不是好人啊。”
“我知道,”江煜说,他从记忆里看到了她在小号里发的事情,包括一些当时留存的记录,“如果你想找人分享你的感情,你可以选择吻我,不过最好是长一点。”
一半出于必要,一半出于私心,他看着林溪谣,认真地说。
为了更加了解人类的感情,他潜入进市郊的精神病病房,偷走了几个最严重的病人的感情,让他们奇迹般地仅住院几天就治好,被送出了院——但江煜使用的是物理疗法,他让极其细小的肉块钻进那人的大脑中,偷走了纳米大小的大脑皮层。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他才能做到如此精妙的手术。如果他对林溪谣使用同样的办法,这可能会导致她那部分的大脑皮层永远受损,再也不能产生让他着迷的物质。
他是不会做这么亏本的买卖的,于是只能退而其次得要求和她更加亲密地接触——正好,这也是他渴望的。
“算了。”显然林溪谣不买他的账,严词拒绝了他:“不需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因果,我不需要其他人替我共情。如果不是利用你,我不可能有这么快,这么有效的报复方式,之后不管你向我讨要什么报酬,都是我应该受着的。”
她说得决绝,倘若他不是一只能感受到他人情绪的怪物,他简直都要被她嘴里的正义之词给糊弄过去了。在她的心中,长出了从来没有过的恶意之苗,这是他第一次从她身上品尝到“恶意”的味道。
就一只怪物的口味来说,林溪谣变得更加口感丰富,更有魅力了。如果一只人类,只是这也不敢,那也不敢的憋屈小白花,该多没意思啊。
身上忽然又出现了那种怎么也满足不了的饥渴感,江煜发愣般微微张开了嘴,喝进去的拿铁液体里那点她的唾沫,被他分离出来,吮了又吮。此处的他深深期待着她说过的报酬。
仅仅是唾液已经满足不了他。他痴迷于她的变化,并发自真心地盼望着她能聪明地一直保持下去,永远散发着令他着迷的气味。
——他已经决定好,要和内心容得下一只怪物的女孩长久同行。这大概是它降临无聊的人世,最有意义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