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昭宵宵 作品

14.怕黑

“画像?”魂海内,凌无朝问。


在沈越冥的要求下,白色小人不再席地而坐,也用了躺椅休息。


自从知道胖胖能帮着投喂,沈越冥专门给他送了不少吃的进去,让他别再每天闷头睡觉。


“对,你看什么时间方便,出来给他画张小像。”


魔域煅器房里,沈越冥正将两把断枪放在锻造台上比对材料,再次感叹独臂是真的不方便,凌无朝到底是怎么用一只胳膊生活几百年的。


前段时间通缉那个渣男前夫兄,通缉令上都没有他的脸,外面很多热心侠士反馈,说他们不认识那个渣男,希望魔皇能给个画像。


沈越冥起初以为外面的人都认识天魁宗的“沈越冥”,只发了通缉令,没带脸,现在一想,还真的缺张画像。


而且他也想知道,那个渣男到底长什么样子。


凌无朝沉默片刻,说:“好。”


沈越冥确认,“你会画画吧?要是为难就算了,我去问炮仗兄弟。”


“会,我从没忘记过他的模样,闭着眼都能……”


一缕神魂猛地弹了下白色小人脑袋瓜,沈越冥:“恋爱脑,收!”


“……”


沈越冥先用普通材料模拟了两把兵器复原后的长度、重量,计划好去迎仙林要带多少木材回来。


邱竹歌在外面捧着一盆樱桃吃,小白鸟落在她盆上,低头啄啄啄,吃得肚子鼓起来,嘴巴都染了色。


邱竹歌跑进去喂他一个,嫌里面闷,又跑出来,嚼嚼嚼。


“不用这么麻烦,小凌哥哥,我带人跟你去,把那山上的树全卷回来就好了,你想用多少用多少。”


沈越冥刚让小白鸟送了几颗樱桃到魂海,盯着凌无朝乖乖吃了他才满意,回邱竹歌道:


“那怎么行,小邱,用多少砍多少,以后想用还能有。我们是去向自然寻求原料,又不是强盗,要把所到之处洗劫一空。”


“哦……”


邱竹歌的尾巴晃着自己裙摆,带得上面漂亮的饰物碰撞轻响。


“小凌哥哥和寻鹰哥,还有我哥哥,你们三个都是一样的人,所以你们能成为朋友。”


沈越冥第一次听她提到李寻鹰,在此之前,他还以为邱竹歌并不认识小凌哥哥的“绯闻情郎”。


“你来魔域前,哥哥就联系了我,让我见到你以后,不要跟你提寻鹰哥。”


邱竹歌垂眼,看着盆里的樱桃。


“我以前和你们只见过一面,却看得出来,寻鹰哥是你很重要的人,他死掉了,你会很伤心吗?”


沈越冥冷哼了声,“不伤心,早就忘了。”


知道他是在故作坚强,邱竹歌惋惜地叹出口气。


“寻鹰哥人那么好,他死了,很多人都伤心呢。”


沈越冥没再理会。


正义游侠李寻鹰的确在落仙大陆声名远扬,这只是那渣男的恶趣味,享受角色扮演乐趣的同时顺便逗弄一下身边蠢笨的情人。


反正凌无朝无论如何都对他不离不弃,曾经受到的伤害不需要解释,不需要偿还,只要在他身边,凌无朝就满足。


他越想越气,神魂探到魂海,卷走了白色小人桌上剩下的食物。


蠢小子,吃什么吃,越吃越傻。


白色小人歪头,疑惑道:“怎么了?”


神魂卷着食物在魂海游荡了半晌,找不到送出来的方法,又气冲冲放回桌上,沈越冥冷声道:“没事,吃你的!”


白色小人点点头,小短手拿起最近的食物,放进嘴里。


看他乖乖吃东西,沈越冥心情能好些。


“对了,小凌哥哥,”邱竹歌吃撑了,打了个嗝,“岑川姐托我跟你说一声,她还得多请几天假,家里实在走不开。”


沈越冥问:“连请这么多天假,出什么事了?”


岑川三天前请了假,原本今天该回来了。


“不知道,她没说,楚桐姐还说抽空去看看呢……哎呀!”


邱竹歌说着就想起来,“洛逍昨晚传信,让我今天去兽人城找他,我给忘了!”


她抱着樱桃就跑,小白鸟从盆里飞起来,落到门前的石桌上。


沈越冥在煅器房里待了很久,弄完了枪,又在鼓捣一些别的,后来他走出煅器房,捏起胖了一圈的小白鸟。


白鹰落地在距离迎仙林最近的迎仙镇。


得益于有迎仙林这个知名景点,迎仙镇的食宿经济很繁荣,光看镇口人来人往,都能想象到镇里有多热闹。


沈越冥要上山,不进镇,该往反方向走。


他在巨鹰背上时,从凌无朝的储物空间挑出一身还算潇洒的侠客装,月白色对襟窄袖,腰系红绸,束起了常年披散的银发,发带坠着几片精巧的银叶。


这是凌无朝以前的衣服,他挑选时,白色小人极力阻止他,觉得这种衣服露出断臂丑陋,希望他选择能遮挡断臂的新衣服。


沈越冥问他,“新衣服什么时候开始穿的,六百年前?”


“嗯。”


因为穿上好看,不会显得身体残缺不全,和李寻鹰在一起的时候,也不会惹他厌烦。


沈越冥哼了声,不顾他的阻拦,坚持要穿刚挑出的那套。


魔皇大人的确漂亮,穿上那样布料柔软的袍子,更显得人优雅飘逸,是一朵只用作观赏的花,一个跟在游侠身旁的无名郎君。


所以一路同行,成名的是潇洒外放的游侠,不是他。


凌无朝在这件事上难得强势,跟他争夺身体的主导权。


刚出来,就觉得左臂断裂的地方有些异样,低头看,不知何时安上了一条木头做的机关手臂,藏在衣袖底下。


袖口露出的部分也是木质的手,整条胳膊用魔气连通,拳头可以轻轻握紧。


黑色小人被他猛地拽进魂海,摔得屁股疼,坐起来揉屁股。


“怎么样?有点粗糙,前几天就在鼓捣了,其实还没做好,今天要出门,先拿来试试。”


又提醒他,“不过就是个摆设,没什么用,平时还是用另一只手。”


凌无朝垂了眼,被束起的头发落在脸侧,问:“你喜欢我这样穿?”


“嗯,这身不论行走还是战斗,都比从前的衣服方便很多。”


“咱们去挑合适的木材,得逛很久,迎仙林修者往来又多,难保不会遇上什么事。”


沈越冥感叹,“你之前那身衣服,用我的兵器实在是噩梦,一不小心就绊住,我都怕还没开打自己就先摔了。”


凌无朝轻笑,“我习惯了。”


“我知道,而且你不用长兵器,没那个烦恼。”


黑色小人站起身,“现在能换我出来了吗,小凌哥哥?真的不丑,很帅。”


沈越冥出来后,顺便捏了捏魔皇大人的腰,补充道:“而且这衣服能秀身材,前几天睡觉的时候我摸过,练得真不错,不用藏着,秀出来才能勾……吸引外面的美娇郎。”


“……”


聊起来了,沈越冥顺带多说两句,想要挑起他物色新情郎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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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个会哄你开心的,到时候抱起来转三圈再按到树上亲半个时辰,保准把他治得服服帖帖,迷得神魂颠倒。”


然后凌无朝就会知道新情郎的滋味好,彻底忘了那个渣男。


神魂在魂海轻轻荡了荡,凌无朝似乎在笑,说:“好。”


-


落仙大陆上奇怪模样的人有很多。


见过魔皇大人的毕竟是少数,认出他的不会大声宣扬,没认出的暗自猜测他可能是个美貌魔修,也可能是个红眼睛的好看凡人,甚至有可能是兽族化人,化成了个俊俏郎君。


魔皇的银发红眸刚引起关注,大家的注意力就被远处一个紫色爆炸头的兽人吸引了。


仔细看,不是紫色爆炸头,那是个少见的水母兽人,顶在头上的,是水母透明的脑袋。


沈越冥也觉得新奇,多瞅了两眼,跟魂海的白色小人笑道:“手脚是好几条透明触须,看着滑溜溜,我都想去握个手……你猜那身衣服穿在身上粘不粘?”


相比之下,凌无朝这人模人样的实在太正常了。


沈越冥一路探寻,挑选需要的木材,爬了几个坡,过了几条河,不知不觉就远离人烟,到了幽静的山林深处。


林子太高,遮天蔽日,四周有些阴冷,走在里面只能听到脚踩落叶的声音。


胖胖嫌冷,早在他进幽林前就离开他肩头,飞到了临近的树上,嘴里叼着朵小粉花,去撩上面的漂亮小鸟。


沈越冥早就想止步了,偏偏这里的树越往里长得越好,他贪心不足,想再往里面些,找最好的木材。


“凌无朝。”他叫魂海里的白色小人。


“嗯。”


好在凌无朝随时回应他,让他心里平静些。


“这地方太黑了,我怕有鬼。”


“落仙大陆的鬼都是避人的,该它们怕你。”凌无朝轻声问,“胖胖呢?”


“你那只花心的坏鸟?早没影了。”


凌无朝似乎不高兴,又问:“林子很黑、你一个人在探?”


“不是还有你吗?”


“你现在止步,别再往里了。”


“里面的木材更好。”


沈越冥还是不舍得,他其实走得有些晕,也早该承认,没什么人是无所不能的,魔头也一样,他怕冷,还怕黑。


“止步。”凌无朝说了第二遍,沈越冥很少听到他用强硬的语气说话,停下脚步。


“你现在能看到最近的三棵树,质量足够的话,就用它们。”


“行。”沈越冥挑好了树,唤出自己的兵器来,站远几步,枪尖聚起魔气,劈斩而下。


劈完树,他默不作声挨个处理木材,把它们打磨得光滑,便于携带,用魔气包裹着放进了储物空间。


他说不上来这是种什么感觉,仿佛凌无朝让他停了,他就可以安心地停,不用再去更黑的地方找更好的木材。


搜集好需要的材料,返程时沈越冥说:“迷路了。”


他脸皮更厚了,其实他没迷路,但这么黑的路他不想再走第二遍,要是能换凌无朝出来走,他去魂海歇着,那就太好了。


凌无朝是《魔皇》的主角,他肯定不怕黑。


凌无朝刚要和他换,沈越冥突然止步,“等等!”


他眯起眼,盯着不远处急速掠过的那个人影。


青年男人,一身绿,脚底生风,行步匆匆。


这不萨谟兄吗。


他启步跟上,魂海跟白色小人说:“我找到路了,先不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