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昭宵宵 作品
7. 神骨
沈越冥在魂海被揉搓得烦了,喊了好几声凌无朝也不应,又怕他情绪太差出什么事,试着抢占身体的主导权。
努力了一会儿,无果,凌无朝在这时说话了,问:“你想出来了?”
语调一如既往平和,如果沈越冥没在他的魂海里,绝对想不到里面会是这样惊涛骇浪。
“也没那么急,”沈越冥还被躁动的神魂卷着腰来回摆弄,干脆在半空盘腿坐下,“你好像很伤心,凌无朝,你怎么了?”
“外面下雨了,我不喜欢雨天。”
“那换我出去?”
凌无朝沉默。
沈越冥笑,“你的事还没办完,那我不出去。下雨就打把伞,别淋雨出门。”
凌无朝踏出洞穴的脚步一顿。
再出去,手中已经撑了一把伞。
雨已经很小了,伴着风,细小的雨丝会被吹到脸上。
凌无朝出洞时,一只白鹤也刚好落地。
准确来说,是个依靠白鹤修行的兽人,他一袭飘然白衣,脑袋是鹤头,双脚为利爪,肩胛两侧是洁白的双翼,虽为兽人模样,却站得端庄笔直,是细雨中的翩翩公子。
“鹤行。”凌无朝唤他。
邱鹤行颔首,向漆黑的洞穴口望了一眼,温声询问:“寻鹰如何?”
“葬了。”凌无朝顿了顿,又补充,“刚刚。”
“你刚刚才葬他?”邱鹤行惊讶。
问出口,他顿觉失言,好友丧偶,正是伤心的时候,他不该嫌人家葬情郎葬得晚。
不远处的草丛中传来一阵窸窣的响声,一只棕色绒毛的野狐蹿出来,它似乎饿了,看到雨中的人形白鹤,歪着脑袋思索自己捕猎成功的概率有多大。
不等它思索出结果,凌无朝就把伞递给邱鹤行,走近把狐狸抱了起来,手上捏了一颗山楂喂它。
野狐涉世未深,酸倒在他怀里,嘤嘤叫了两声,任他蹂躏。
凌无朝专心团着狐狸,邱鹤行走到他身边,手掌托起狐狸尾巴捏了两下。
“你和寻鹰把嵇家兄弟惹毛了,前几日他们四处在找你,要剜你的魔骨,以祭他们被折断的兵器。”
他单臂抱着狐狸不方便,邱鹤行接过来。
“没想到今天就听说,他们被俘虏到了魔域,你这个魔皇似乎当的不错,今天路过几个兽人城,全在讨论你。”
凌无朝捏着狐狸毛绒绒的耳朵,“是他当的不错。”
邱鹤行一愣,“谁?”
凌无朝不想再用李寻鹰的名字称呼他,轻声道:“我郎君。”
邱鹤行一惊,手上松了力,狐狸寻到机会,顶着一身乱毛,急忙跳下去头也不回跑远了。
邱鹤行看他的眼神瞬间涌起十二分的担忧。
早在一个月前,他就对凌无朝要去魔域这件事表达了强烈的反对。
魔域那些长相奇特的魔修和兽人城的兽人势同水火,凌无朝身为魔修,没有标志性的魔角魔尾,又因与情郎常年在外游历,和大部分兽人交好。
出事后他不去兽人城避难,反而要去魔域,简直是自寻死路。
除非……
除非他不是去避难,而是以另一个身份入主魔域。
“你准备觉醒魔骨?”那时,邱鹤行追问,“在寻鹰已经去世,无人护法的情况下?”
凌无朝拥有让所有修者都眼馋的魔骨,这块魔骨一旦觉醒,魔域将迎接他们千年来的第一位魔皇,天地间会充盈取之不尽的鼎盛魔气。
这是所有魔修的盛宴,假以时日,这片大陆上仙修与魔修的地位差距将彻底拉开。
这块魔骨在任何一个魔修身上都大有可为,只是不该在凌无朝身上。
这点,邱鹤行和李寻鹰看法一致。
他不是一个凶残冷血的人,当不了魔域的统治者,压制不住这块危险的魔骨,更承受不了这背后的血雨腥风。
用李寻鹰的话来说:我跟老邱俩人加起来都按不住你这块魔骨,你就别惦记着压制它了,单臂把我抱起来转三圈再亲半个时辰,全程胳膊别抖,你就以这个为目标,练去吧。
邱鹤行其实不该在这时候想起两位好友醉酒时笑闹的胡话,只是他和李寻鹰的想法始终是一样的。
要觉醒魔骨,凌无朝的身体和心理都承受不住,不如就假装没这块骨头在,反正知情的人本就不多,来一个,就杀一个。
他们是闲云野鹤的爱侣,只想岁月静好,不要万人之上。
只是这一切的一切,都有一个前提——李寻鹰还在。
“你不会是因为寻鹰走了,才……”
邱鹤行没想好怎么说,自暴自弃?自甘堕落?都不准确。
他又突然意识到,不论是三天前李寻鹰死亡的那刻,还是三天后的现在,凌无朝平静得都太不寻常了。
邱鹤行很不合时宜地想,他就是当场殉情,都比现在这模样来得正常。
凌无朝点头,“是,他已经离开三天,太久了。”
邱鹤行没明白,鹤头微微歪了歪,“三天似乎不算久,我和弟弟三百年不见,也不觉得过了很久。”
“那是因为你不想念他,”凌无朝向他解释,“等你想念一个人的时候,三个时辰都算很久。三百年,会疯的。”
后来,邱鹤行又安慰了他很久,看他确实没什么大碍才离开。
如今已经过去一个月,邱鹤行有一些不太好的预感,试探着问:“你最近有没有感觉哪里怪怪的?比如,觉得寻鹰没有离开,还在陪着你,跟你说话……之类的?”
凌无朝眼神微微亮了亮,唇角上扬,“你怎么知道?”
“……”
邱鹤行十分愧疚,他一个月前就该发现好友不对劲,带他及时就医,如今一个月过去,也不知道还好不好治。
好友现在一定很脆弱,对情郎的幻想是他活下去的希望,他决定先不打草惊蛇,等他找到合适的大夫,再想办法把凌无朝带去。
他掌中化出一张地图,交给凌无朝。
“一月前你刚闭关,我与鹤群就辗转各个城区,本意是想制造你四处流窜的假象,为你掩护。”
“却没想到城里四处都在流传谣言,说,传闻中的神骨并不存在,落仙大陆上只有魔骨,等魔骨觉醒,落仙大陆将在魔皇的带领下,成为魔修的天下。”
“谣言最初是从天魁城里传出来的,那时仙修人人自危,有人斗胆在天魁宗的宴会上问了宗主沈绝,这传言是不是真的,沈宗主什么也没说,连饮三杯,起身离开。”
“没多久,天魁宗就传出消息,沈宗主似乎是修炼时急功冒进,邪火攻心,元气大伤,需要闭关休养。”
邱鹤行向来温和的眼中浮起一丝冷意。
“这样一来,更坐实了天下无神骨的传言,他沈绝是何等高手,能力,地位,财富……拥有所有仙修向往的一切,连他都急得走火入魔,其他仙修,能不怕么?”
怕了,就得想办法自救,此时再顺势制造几个吃魔骨成功转化成魔修的例子,全落仙大陆的魔修都会成为锅里的肉。
他点着地图上做红色标注的城区,告诉凌无朝,“这几个,是鹤群查出来,散步谣言最多的城区,可以先着手去这里抓人。”
凌无朝盯着地图沉默了很久,邱鹤行以为他是手下无人可用有些为难,准备说,可以替他联系邱竹歌,让弟弟多帮衬。
还没开口,就见凌无朝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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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头来,看着他说:“多谢,这正是我们现在需要的消息。”
接着,凌无朝又道:“他想见见你,方便吗?”
邱鹤行:“……”
他无奈地叹出一口气,“好。”
紧接着,他眼睁睁看着好友红眸里的光颤动一瞬,像是原地转化了什么人格一般,朝他露出一个开朗的笑,“老邱!”
邱鹤行强忍着没有扭头飞远。
沈越冥刚从凌无朝嘴里听到邱鹤行带来的消息,本就对这个鹤兽人有好感,现在更惦记着想见他,又在看到那鹤头的一瞬间,下意识亲切地喊出了“老邱”。
不过邱鹤行似乎赶时间,不太想多交流,只让他没事多出门晒晒太阳,跟人聊天,有什么事别憋在心里,要倾诉出来。
沈越冥还没理解到位,邱鹤行就把伞塞到他手里,急匆匆飞远了。
沈越冥有些遗憾,跟凌无朝说,下回约着喝酒,一定要换自己出来,跟邱鹤行好好喝两杯。
凌无朝说:“好。回魔域前,先把胖胖叫回来。”
沈越冥启步去找鸟,笑问:“它真叫胖胖?”
“嗯。”
转过弯,看到不远处的景象,他脚步一顿。
起猛了,鸟在遛狗。
小白鸟叼着狗绳在前面飞,大白狗兴奋地在后面追,吹着小风,淋着小雨,大白狗跑得爪子上都是泥,看到银发魔修的身影,眼神一亮,瞬间挣脱狗绳,欢快地朝他扑来。
沈越冥心道不好,拔腿就跑,被大白狗追着跑进了最近的洞穴里。
刚进去,就被冰台上某个金光闪闪的东西晃到了眼。
“……”
那是块闪着金光的骨头,他走近刚拿起,大白狗就从身后一扑,压着他扑上了冰台。
沈越冥在冰台上翻了个身,白狗兴奋地在他颈窝蹭,在他衣服上印下好几个泥爪印。
他盯着手里的骨头看,“凌无朝,被狗追,进入神秘洞穴,捡到神骨。这算你的运气还是我的?”
“你捡到神骨了?”凌无朝声音很轻,有些自嘲地问,“得到神骨,有没有什么感觉?”
沈越冥第一次切身体会到属于主角的运气,这对他来说很惊喜,跟凌无朝讲话时语气也十分兴奋。
“当然有。得来全不费工夫,凌无朝,这不是被那个渣男夺走了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有没有可能那个渣男也在附近?”
“那不用等到以后,我今天就能帮你把仇报了,以后你就开开心心当魔皇,再找个喜欢的人成亲,再生……哦,你喜欢男的……无所谓,你小子就该过这种日子。”
说着,他就自顾自亢奋起来,眯起眼,跟趴在身上的大白狗对视,凶狠道:“沈越冥!速速现出原形,别等本座上刑!”
大白狗:“汪!”
凌无朝:“你……”
他起了坏心思,故意让沈越冥捡到神骨,想看看能不能勾起沈郎的一些回忆。
沈越冥却已经安排起了神骨的用处,准备找法子给他安回身上,甚至已经畅想起了魔皇大人同时觉醒神魔双骨,征服天下的风采。
还给他保证说不用怕,本座手段十分了得,不光魔骨,把神骨也给你治得服服帖帖。
一边畅想,也没落下他的情伤,帮他分析起了到时候要怎么找情郎,又说:“找几个凭你自己开心,我是觉得一个就好,当然,还是看你自己……”
“我不要神骨。”凌无朝打断他,白色小人在魂海里低着头,闷声道,“送给你,等你有了身体,可以用它。”
沈越冥根本不需要神骨,有他这句话就够了,觉得自己来了之后没白忙活,感动道:“好兄弟!”
“……”
努力了一会儿,无果,凌无朝在这时说话了,问:“你想出来了?”
语调一如既往平和,如果沈越冥没在他的魂海里,绝对想不到里面会是这样惊涛骇浪。
“也没那么急,”沈越冥还被躁动的神魂卷着腰来回摆弄,干脆在半空盘腿坐下,“你好像很伤心,凌无朝,你怎么了?”
“外面下雨了,我不喜欢雨天。”
“那换我出去?”
凌无朝沉默。
沈越冥笑,“你的事还没办完,那我不出去。下雨就打把伞,别淋雨出门。”
凌无朝踏出洞穴的脚步一顿。
再出去,手中已经撑了一把伞。
雨已经很小了,伴着风,细小的雨丝会被吹到脸上。
凌无朝出洞时,一只白鹤也刚好落地。
准确来说,是个依靠白鹤修行的兽人,他一袭飘然白衣,脑袋是鹤头,双脚为利爪,肩胛两侧是洁白的双翼,虽为兽人模样,却站得端庄笔直,是细雨中的翩翩公子。
“鹤行。”凌无朝唤他。
邱鹤行颔首,向漆黑的洞穴口望了一眼,温声询问:“寻鹰如何?”
“葬了。”凌无朝顿了顿,又补充,“刚刚。”
“你刚刚才葬他?”邱鹤行惊讶。
问出口,他顿觉失言,好友丧偶,正是伤心的时候,他不该嫌人家葬情郎葬得晚。
不远处的草丛中传来一阵窸窣的响声,一只棕色绒毛的野狐蹿出来,它似乎饿了,看到雨中的人形白鹤,歪着脑袋思索自己捕猎成功的概率有多大。
不等它思索出结果,凌无朝就把伞递给邱鹤行,走近把狐狸抱了起来,手上捏了一颗山楂喂它。
野狐涉世未深,酸倒在他怀里,嘤嘤叫了两声,任他蹂躏。
凌无朝专心团着狐狸,邱鹤行走到他身边,手掌托起狐狸尾巴捏了两下。
“你和寻鹰把嵇家兄弟惹毛了,前几日他们四处在找你,要剜你的魔骨,以祭他们被折断的兵器。”
他单臂抱着狐狸不方便,邱鹤行接过来。
“没想到今天就听说,他们被俘虏到了魔域,你这个魔皇似乎当的不错,今天路过几个兽人城,全在讨论你。”
凌无朝捏着狐狸毛绒绒的耳朵,“是他当的不错。”
邱鹤行一愣,“谁?”
凌无朝不想再用李寻鹰的名字称呼他,轻声道:“我郎君。”
邱鹤行一惊,手上松了力,狐狸寻到机会,顶着一身乱毛,急忙跳下去头也不回跑远了。
邱鹤行看他的眼神瞬间涌起十二分的担忧。
早在一个月前,他就对凌无朝要去魔域这件事表达了强烈的反对。
魔域那些长相奇特的魔修和兽人城的兽人势同水火,凌无朝身为魔修,没有标志性的魔角魔尾,又因与情郎常年在外游历,和大部分兽人交好。
出事后他不去兽人城避难,反而要去魔域,简直是自寻死路。
除非……
除非他不是去避难,而是以另一个身份入主魔域。
“你准备觉醒魔骨?”那时,邱鹤行追问,“在寻鹰已经去世,无人护法的情况下?”
凌无朝拥有让所有修者都眼馋的魔骨,这块魔骨一旦觉醒,魔域将迎接他们千年来的第一位魔皇,天地间会充盈取之不尽的鼎盛魔气。
这是所有魔修的盛宴,假以时日,这片大陆上仙修与魔修的地位差距将彻底拉开。
这块魔骨在任何一个魔修身上都大有可为,只是不该在凌无朝身上。
这点,邱鹤行和李寻鹰看法一致。
他不是一个凶残冷血的人,当不了魔域的统治者,压制不住这块危险的魔骨,更承受不了这背后的血雨腥风。
用李寻鹰的话来说:我跟老邱俩人加起来都按不住你这块魔骨,你就别惦记着压制它了,单臂把我抱起来转三圈再亲半个时辰,全程胳膊别抖,你就以这个为目标,练去吧。
邱鹤行其实不该在这时候想起两位好友醉酒时笑闹的胡话,只是他和李寻鹰的想法始终是一样的。
要觉醒魔骨,凌无朝的身体和心理都承受不住,不如就假装没这块骨头在,反正知情的人本就不多,来一个,就杀一个。
他们是闲云野鹤的爱侣,只想岁月静好,不要万人之上。
只是这一切的一切,都有一个前提——李寻鹰还在。
“你不会是因为寻鹰走了,才……”
邱鹤行没想好怎么说,自暴自弃?自甘堕落?都不准确。
他又突然意识到,不论是三天前李寻鹰死亡的那刻,还是三天后的现在,凌无朝平静得都太不寻常了。
邱鹤行很不合时宜地想,他就是当场殉情,都比现在这模样来得正常。
凌无朝点头,“是,他已经离开三天,太久了。”
邱鹤行没明白,鹤头微微歪了歪,“三天似乎不算久,我和弟弟三百年不见,也不觉得过了很久。”
“那是因为你不想念他,”凌无朝向他解释,“等你想念一个人的时候,三个时辰都算很久。三百年,会疯的。”
后来,邱鹤行又安慰了他很久,看他确实没什么大碍才离开。
如今已经过去一个月,邱鹤行有一些不太好的预感,试探着问:“你最近有没有感觉哪里怪怪的?比如,觉得寻鹰没有离开,还在陪着你,跟你说话……之类的?”
凌无朝眼神微微亮了亮,唇角上扬,“你怎么知道?”
“……”
邱鹤行十分愧疚,他一个月前就该发现好友不对劲,带他及时就医,如今一个月过去,也不知道还好不好治。
好友现在一定很脆弱,对情郎的幻想是他活下去的希望,他决定先不打草惊蛇,等他找到合适的大夫,再想办法把凌无朝带去。
他掌中化出一张地图,交给凌无朝。
“一月前你刚闭关,我与鹤群就辗转各个城区,本意是想制造你四处流窜的假象,为你掩护。”
“却没想到城里四处都在流传谣言,说,传闻中的神骨并不存在,落仙大陆上只有魔骨,等魔骨觉醒,落仙大陆将在魔皇的带领下,成为魔修的天下。”
“谣言最初是从天魁城里传出来的,那时仙修人人自危,有人斗胆在天魁宗的宴会上问了宗主沈绝,这传言是不是真的,沈宗主什么也没说,连饮三杯,起身离开。”
“没多久,天魁宗就传出消息,沈宗主似乎是修炼时急功冒进,邪火攻心,元气大伤,需要闭关休养。”
邱鹤行向来温和的眼中浮起一丝冷意。
“这样一来,更坐实了天下无神骨的传言,他沈绝是何等高手,能力,地位,财富……拥有所有仙修向往的一切,连他都急得走火入魔,其他仙修,能不怕么?”
怕了,就得想办法自救,此时再顺势制造几个吃魔骨成功转化成魔修的例子,全落仙大陆的魔修都会成为锅里的肉。
他点着地图上做红色标注的城区,告诉凌无朝,“这几个,是鹤群查出来,散步谣言最多的城区,可以先着手去这里抓人。”
凌无朝盯着地图沉默了很久,邱鹤行以为他是手下无人可用有些为难,准备说,可以替他联系邱竹歌,让弟弟多帮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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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鹤行强忍着没有扭头飞远。
沈越冥刚从凌无朝嘴里听到邱鹤行带来的消息,本就对这个鹤兽人有好感,现在更惦记着想见他,又在看到那鹤头的一瞬间,下意识亲切地喊出了“老邱”。
不过邱鹤行似乎赶时间,不太想多交流,只让他没事多出门晒晒太阳,跟人聊天,有什么事别憋在心里,要倾诉出来。
沈越冥还没理解到位,邱鹤行就把伞塞到他手里,急匆匆飞远了。
沈越冥有些遗憾,跟凌无朝说,下回约着喝酒,一定要换自己出来,跟邱鹤行好好喝两杯。
凌无朝说:“好。回魔域前,先把胖胖叫回来。”
沈越冥启步去找鸟,笑问:“它真叫胖胖?”
“嗯。”
转过弯,看到不远处的景象,他脚步一顿。
起猛了,鸟在遛狗。
小白鸟叼着狗绳在前面飞,大白狗兴奋地在后面追,吹着小风,淋着小雨,大白狗跑得爪子上都是泥,看到银发魔修的身影,眼神一亮,瞬间挣脱狗绳,欢快地朝他扑来。
沈越冥心道不好,拔腿就跑,被大白狗追着跑进了最近的洞穴里。
刚进去,就被冰台上某个金光闪闪的东西晃到了眼。
“……”
那是块闪着金光的骨头,他走近刚拿起,大白狗就从身后一扑,压着他扑上了冰台。
沈越冥在冰台上翻了个身,白狗兴奋地在他颈窝蹭,在他衣服上印下好几个泥爪印。
他盯着手里的骨头看,“凌无朝,被狗追,进入神秘洞穴,捡到神骨。这算你的运气还是我的?”
“你捡到神骨了?”凌无朝声音很轻,有些自嘲地问,“得到神骨,有没有什么感觉?”
沈越冥第一次切身体会到属于主角的运气,这对他来说很惊喜,跟凌无朝讲话时语气也十分兴奋。
“当然有。得来全不费工夫,凌无朝,这不是被那个渣男夺走了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有没有可能那个渣男也在附近?”
“那不用等到以后,我今天就能帮你把仇报了,以后你就开开心心当魔皇,再找个喜欢的人成亲,再生……哦,你喜欢男的……无所谓,你小子就该过这种日子。”
说着,他就自顾自亢奋起来,眯起眼,跟趴在身上的大白狗对视,凶狠道:“沈越冥!速速现出原形,别等本座上刑!”
大白狗:“汪!”
凌无朝:“你……”
他起了坏心思,故意让沈越冥捡到神骨,想看看能不能勾起沈郎的一些回忆。
沈越冥却已经安排起了神骨的用处,准备找法子给他安回身上,甚至已经畅想起了魔皇大人同时觉醒神魔双骨,征服天下的风采。
还给他保证说不用怕,本座手段十分了得,不光魔骨,把神骨也给你治得服服帖帖。
一边畅想,也没落下他的情伤,帮他分析起了到时候要怎么找情郎,又说:“找几个凭你自己开心,我是觉得一个就好,当然,还是看你自己……”
“我不要神骨。”凌无朝打断他,白色小人在魂海里低着头,闷声道,“送给你,等你有了身体,可以用它。”
沈越冥根本不需要神骨,有他这句话就够了,觉得自己来了之后没白忙活,感动道:“好兄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