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凰与皇
他向着玄月灵锁爬过去,血喷了一地,他呼哧呼哧地喘,费劲地把玄月灵锁握在右手里。治愈效果启动,断臂的伤恢复了,疼痛感也缓缓减弱。这次换子卿靠在大石头上了,看着他狼狈的样子,把手递给了他,然后用力拉他起来,轻轻拍了拍他的背。
一阵冷风吹来,子卿牵着芫血离开了荒芜之地,她的仆人牵着坐骑猪早早地在外面等着了。子卿把芫血推到那只赤红色大野猪背上,野猪哼唧了一下,乖乖的向着天笼方向走去。芫血第一次知道猪是可以被驯化成坐骑的,他轻轻用右手拍着猪头,子卿和仆人在旁边跟着走。她束好发,把秦凰插回剑鞘,武服被风吹起飘扬。芫血看的稍稍入了迷。
芫血:“武器都扔在白狼城里了。”
子卿:“要那堆破铜烂铁有什么用,反正你也不会用剑,嗯?”
芫血:“我们这是要去哪?”
子卿:“诺梦客栈,请你吃几顿好的,休息之后就在那道别吧。”
大野猪抬起了头,露出一对尖锐的獠牙,开始呼噜噜的叫。子卿就把那只胳膊喂给了它,大猪哼唧着吃了,芫血摸着它那并不太柔顺的刺毛,好奇的问道:
“从哪里买的,然后,它叫什么名字?”
“天梁城有动物贩子,这是他那唯一一只猪,我看着好玩就买下来了。只要吃的给够了,它还是挺能干的,能驮行李也能骑,对了,它叫“七星连”,七星连猪。";
芫血:“天才。”
一众人慢悠悠地走,芫血回望这一路的痕迹,即使两年过去也如此熟悉。炎洛村、荒道以及无数个日夜兼程赶过的路都在眼前浮现,过荒道时,子卿还特意补了一句:
“你知道吗,大概两三年前,有个人把这里烧了,无数个人家的坟都被他毁了,你说他缺不缺德?但也多亏了他,没有比人还高的荒草,这里倒是好走多了。而且在那以后人们还找到无牙家族先祖留下的机关,十分精巧,有机会的话你真应该去看看。”
“嗯,有机会的话一定去。”
芫血看着自己丢了的胳膊,心里满是空虚,自己从此变得不完整了。说了一个冷笑话给子卿:
“你信不信,终有一天,我能找到让胳膊长回来的方法。”
子卿:“那就算你有本事,我相信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不过这么操蛋的事我还真没听说过。如果真能做到,我可以不收你的结婚彩礼,嫁妆给你两倍,怎么样?”
芫血:“又要打赌?”
子卿:“那当然,你输了的话,就给我两倍的彩礼,然后好好伺候我一辈子,怎么样?”
芫血:“呵,行,不敢赌我还算男人吗?”
十几天以后,一行人赶到了诺梦客栈,离天笼只有几步之遥了。芫血很想去看看练武的姐姐,但当下还是选择先陪着子卿,这个豪爽的美村姑——或者叫美少女?花了好多钱开了几天的双人客房,然后单给仆人开了一个小房间。很快,热乎乎的酒菜端了上来,瑞雪一眼就认出了无牙芫血,眼神流露出爱意,芫血对着她微笑着点了点头,之后瑞雪便离开了房间。幸亏一旁的公孙子卿还在收拾床铺,如果被她看到这一幕,就又要胡思乱想了,到时候芫血再巧舌如簧也解释不明白这份关系,后果大家可想而知。
不得不说,公孙子卿相当的洁身自好,在这一点她比无牙芫血要强,由于小时候受过的严重心伤,她对男性的厌恶程度达到了掩鼻而过的程度(实际上对陌生女性也充满了不同程度的算计),只除了自己的亲生舅舅和竹马以外;与此同时,她是一个精致的商人,自小对财富规划和管理便表现出了天赋,这一点芫血也是知道的,所以他并不惊讶子卿于会选择做卖酒的生意,也不惊讶她会买一头漂亮的火红大野猪来骑,毕竟奇货可居。精明的头脑便少不了算计,只不过她从没把自己天才的能力往男朋友身上用过,所以芫血对这一点并不了解,当然,他肯定也不想了解。
一般来说,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缺陷,一个过于精明的商人很可能是政治白痴,芫血早早地嗅探到这一点:她的不可一世和她的目中无人完全出于她的富足,以及她对自己的自信。在芫血的印象里,子卿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她总爱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如果芫血在,当然就是二人世界了。不过等去了元夜之后呢?这种妄自尊大和无法律主义会给她带来巨大的麻烦,他能想到的就是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她,之后再想办法让她适应“国家”的生活,而且一辈子不会让她参与政治游戏。
这里就不得不提到已经出场过的一位绝世美人——琉璃公主,这位知书达理的国色总是平和待人,当然包括数不胜数的求婚者们,即使她从没瞧上过他们。曜初同样受过严重的心伤,但她选择把这份痛苦掩埋起来,又重新编织了一个看起来完美的自己。久而久之,一个患有严重疯病的怪物在那美丽的皮囊下诞生了,有人说她是偏执狂,也有人说她是失心疯。在芫血不可自拔地对她表示爱恋之后,他轻而易举地走进了她的内心深处,看到那个被掩埋的她:一幅兼具自卑、幻想、焦虑、持续性抑郁、追求完美且极高智商的拼图,芫血只做了一件事——把这副拼图拆的稀烂,并尽可能重塑了一个和现实世界里相似的她。当然,他只成功了一部分,公主的病非一日之寒,如果能这么简单就痊愈,芫血大可以去做心理医生了。不过他们二人热恋的时候,确实是公主一生不可多得的幸福时刻。她肯花下时间去探求芫血的过往,明白为何他带着一身的伤痕仍选择本可避免的流浪,她把追寻仙翁山的希望完全寄托给了爱人,期待日后再重逢,公主只在他面前变成了贪恋爱情的小女人,不可避免地,压制不住的疯狂差点吞噬了他。
如果芫血再早几年就能遇见公主的话,也许那时曜初心病就不会落根,并且他会把公孙子卿完全踢开,芫血会抱着对爱情的美好幻想去追求公主,结果被残酷的阶级差距弄得忍辱含垢,之后像条狗一样摇尾乞怜以求得子卿的原谅,后果肯定比他诚实道歉丢只胳膊要惨烈多了。现在的他至少保住了性命,而且在两位恋人心里都有良好的声誉,这或许是他为自己谋划的最好结局了。
读者们可能好奇,琉璃公主的高智商体现在文中何处了?这里只说明一点:曜初在和同父异母的姐姐曜生的政治斗争中平稳活到了成年,并且现在她得到了姐姐的信任,过着富足的生活,拥有自己的护卫军。她是极为精明的弈手,棋局的胜利是在她无数次弃子之后才完成的,不是曜生拱手让给他的。
改变棋局实力差距的一枚棋子,现在就在诺梦客栈里追忆过往。
子卿用力地捏着芫血的脸:
“你要发呆到什么时候,嗯?先吃饭还是先洗澡?我告诉你,你要是再对那个女人念念不忘的话......”
芫血:“额额,别急,我这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