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吃窖酒的崔恨山 作品

第53章 消失的录音笔

林强瞬间明白周然说的那东西是啥,眼睛微微眯起盯着周然:“你小子......”

“分析得有道理啊!”

话锋一转,林强认可了周然不正经的分析。本文搜:零点看书 免费阅读

细想下来也对,一位有家室的大哥,和外面的人打得火热,保护措施肯定必不可少,所以马少华大概率不会对乳胶过敏。

既然如此,剩下的就只能是胡芳芳。

胡芳芳买了一盒实验室常用的丁腈手套,然后她和马少华两人共用,所以两人才没有在郑萌家中留下任何指纹。

“我认可,你这个理由虽然有些上不了桌面,但还是有几分道理。”

“我觉得可以供大家参考,能够减轻几分工作量。”

林强说着,按了下耳机,“有最新分析,先调查下胡芳芳是不是对乳胶过敏。”

“周然分析,马少华能够在外面和别人打得火热,很可能会用到保护措施,所以大概率不会对乳胶过敏。”

“哈哈哈~好,知道了!”

“哈哈哈~我们先去查胡芳芳!”

耳机中传来一阵笑声,惹得旁边的周然老脸一红,白了林强一眼。

这简首就是职场社死啊!

“你别太在意。”林强劝解道,“我们工作性质比较特殊,平时也受过专业训练,办案时绝对不会笑,绝对不会乱想!”

“而且只要是对案情有帮助的,大家都会理解!”

“师父,我知道了!”

周然话音刚落,车内再次传出林强的一阵爆笑声,“哈哈哈哈......”

......

胡芳芳家中,一群警员迅速展开搜查,很快在厨房收纳柜中搜到了一盒白色的丁腈手套。

在此之前,谁都没有留意到这盒手套。

毕竟在厨房中出现一盒手套,乍一看似乎合情合理。

然而,在得知手套可能是关键证据后,再看这盒手套,就处处透着不合理。

这种手套,单从材质就能看出与普通的一次性聚乙烯手套不同,价格也会相差许多。

谁家厨房会用这种手套呢?

材质一看就比较贵,还都是一次性用品,钱多也不是这样烧的呀。

而且透明手套也有材质加厚的,完全没必要买这种。

“快,查一下这盒手套的材质,是不是和郑萌家中发现的手套残片相同?”

咔嚓~

周然拿出手机拍了张照片,发送到警讯通中,“杨法医,现场发现了这盒手套,材质和郑萌家中的手套残片一样吗?@杨文”

“一样的。”

“张大哥,麻烦您查一下这盒手套的来源。@张伟”

咻~

周然将手套包装盒的条形码、批号还有序列号的照片,一同发到警讯通的工作群中。

“民康路大药房,11月20日下午3点16分出售。”

很快,一条信息发了过来。

“周然,你和王宇去药店调取一下监控,我在这边再搜一下现场,说不定还能找到线索。”

“是。”

......

下午两点钟,会议室内众人聚在一起,分享着各自最新的线索。

大家互相看了一眼,眼神中充满了兴奋。

他们脑子或许没有周然这么灵光,可是根据己有的分析,查找线索,经验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了。

找线索可是他们的拿手好戏,每个人都自信满满。

林强首先说道:“我们在胡芳芳的家中,发现了一盒白色的丁腈手套。”

“我这边查了手套信息,来源于民康路大药房。”

“我和王宇去药房调取了售卖当天的监控,画面显示是由郑萌买的,并且刷的是她的医保码。”

“我这边也调取了胡芳芳在医院的建档,上面显示她确实对乳胶过敏。”

周然瞟了林强一眼,双手在桌上比出抄写的动作,然后摆了摆手,这意思很明显,他抄10遍的支队规范处罚,就一笔勾销了。

“大家辛苦了。”向杰开始汇总大家收集到的线索。

“有了这些线索,我们能够知道,胡芳芳和马少华没有在郑萌家中留下指纹的原因。”

“再根据郑萌家中残留的手套残片,能够证明他们夫妻中,至少有一个人曾经到过郑萌家。”

“向队,我们查了马少华和胡芳芳两人的网购记录,最近一个月内没买过东西,之前的购物记录都是很平常的衣物、零食之类的,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向队!我们这边有发现。”殷涛举手发言,“我们还在胡芳芳家的衣帽间衣柜最底部,一件女士马甲中发现了一部手机。”

“初步推测应该是胡芳芳使用的手机,这里面只有一个上周的订单——录音笔。”

“录音笔?”向杰问道:“现场有找到吗?”

“没有,胡芳芳家中我们翻了个底朝天,都没有找到这支录音笔。”

嘶~

一屋子经验丰富的刑警,瞬间嗅到了不寻常的气息。

他们意识到,这支录音笔,极有可能是最后的关键证据。

一个藏在衣帽间衣柜最底部的手机,显然是不想让人发现。

不想让谁发现呢?

不可能是警方,否则这部手机不会出现在家里,而是被丢弃在外面。

那么就只剩下一种可能——胡芳芳不想让马少华发现!

这支录音笔,是胡芳芳瞒着马少华买的,为的就是录下什么东西?

“一定要找到它!”

向杰简短地说了一句。

“这是录音笔没在家中,那又能出现在哪里呢?”

林强提出他的疑问,既然家中没有找到录音笔,那他们就得分析录音笔可能会在什么地方出现。

这也是他们的强项,根据己有的线索去寻找物品。

只要依据物品的用途来判断其可能出现的地方就行。

“录音笔,无非就是放在桌上,或者放在人的身上。”王宇摸着下巴,分析道。

“既然家中没有,那就在人身上呗!”

“这么说录音笔有可能还在马少华的身上?”

“不应该啊,我们带马少华回来的时候,就对他搜过身了。”

“他身上的手机、手表等一切和外界有联系的物品,都被我们收走了。”

这种原则性的错误,他们不可能会犯。

通常在警方带嫌疑人回警局的时候,会对其进行搜身。

一方面是防止嫌疑人身上带有危险物品,保护警方和嫌疑人自身的安全。

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发现并扣押与案件有关的证据,防止被隐藏或破坏。

不然一个案件的关键证据被嫌疑人带进警局中,并藏在关押的某个地方,他们怎么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