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春雨之战”影响深远,如果放眼历史,就会发现这是个比较关键的转折点。
这就涉及到时代和制度因素了。
如果没有外来人口补充,罗曼每打一次战争,没有两三年的时间是没办法喘息过来的。
因为打的太惨了。
而“春雨之战”这种级别的,要是没有战争红利,罗曼最起码要十年时间才能逐渐恢复过来。
但别的贵族却并非如此。
无论赢了还是输了,都好像没什么区别。
社会制度是一部分原因。
比如,雄鹿高地的欧文领主死后,欧文子嗣对盖尔公爵低头服软,表示以后不犯错了,就能回去继位,父亲造反,儿子不会得到株连。
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当然,这种底线是会被不断突破的。
司马懿对此很有发言权。
还有一部分原因是这个时代的贵族打不出歼灭战的效果。
这就和军队制度有关系。
军队制度又和社会经济发展息息相关。
经济发展不行,军队组织度就不行,就打不了歼灭战。
所以战争模式很低级,烈度不高,算是温和的鱼塘局,处于春秋模式。
战国模式都不这么玩了。
一旦出现更强大的军队组织力,要打就往死里打,往亡国灭种的程度去打,惨绝人寰的万人坑都算是正常操作。
现在“春雨之战”意味着什么呢
罗曼给了这片大地所有贵族们一点小小的高端局震撼!
上一次和贵族联军的战斗,罗曼练兵不精,效果很差。
因为那时候,整个军队大半都是新兵,只练了两三个月的时间,就匆匆将他们拉上战场了。
所以伤亡较大,在理解范围内。
但这次不同,这次大部分的士兵都训练了半年时间,称得上精兵强将了,这也是罗曼敢打野战的原因。
毕竟如果还都是新兵的话,那罗曼肯定要被冲烂。
但就是可靠的军队组织度,他反过来靠着人海战术,拖死了所有的征战骑士。
战果也是极其丰厚的。
首次全歼万人大军!
从历史的角度来说,这是值得铭记的事情。
因为,战争会推动人类文明的进步。
而在未来,这种进步会更明显、更直观的体现出来。
不卷的人会被卷的人给卷死,就像是把肉掌伸进绞肉机里。
罗曼就是那个带头开始卷的卷王。
他过去卷了两年时间,卷出来个河谷之王的地位。
发展速度无论如何也不算慢了。
也就百年前的征服者能和罗曼相提并论了。
至于前者是怎么做到的,罗曼就不知道了。
罗曼只知道,他开了挂、拼尽全力去发展了。
从斯格镇到起源城,其中的艰辛和劳累真的就只有那群牛马能懂了。
一年到头就没几天能休息的时候。
得承认,这是一群能吃苦的人。
所以在今年,这些人将肩负更多的劳作。
因为他们适应了过去的劳作强度和流程,工作效率也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过去五个小时才能做完的活,现在四个小时就做完了。
罗曼倒也能心安理得的增加劳动量。当然,等他吃掉“春雨之战”的战争红利后。
他也会适当的放出点好处。
提高生活水平、改善生活环境、兴建基础建设——当然,这得靠他们亲手去创造。
毕竟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将他们创造出来的财富分润一些给他们。
这不就是大老爷的大恩大德嘛!
耶!(双手比v)
……
迪克抱着一桶啤酒,来到监牢。
“真不能把他放出来”
他问狱卒。
狱卒有些底气不足,“罗曼老爷说不行……”
迪克解释,“我保证不会出事的。”
在他说话的空档,狱卒表情坚定起来,
“教官……迪克副团长!罗曼老爷说不行就是不行!这是您教给我们的!军令如山!谁来了都不行!”
狱卒有些激动,所以嗓音也很大。
迪克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很好!”
曾经是奴隶的安置房,现在变成了战俘营。
血盐骑士弗朗特就坐在茅草堆里,四肢拴着铁链,链接着四块百斤重的铁板,有此殊荣的仅他一人,见到迪克便微笑道:“我以为你在这里很有地位嘞。”
“是有点地位,但这儿规矩和别的地不同。”迪克回答。
“看出来了,”血盐骑士说道,“不然我怎么会成为阶下囚。”
他从未想过会落到这种地步。这儿阴暗潮湿,茅草臭烘烘的,每到夜晚,跳蚤就在他身上开宴会,糟糕极了。
迪克也没办法改善他的处境,他知晓弗朗特是一等一的骑士。
他们曾交过手,那时弗朗特不算年轻,他却很年轻。
如今他又见到了弗朗特,面容有些苍老,棕发夹杂白发,但弗朗特依旧是贝希特斯家响当当的血盐骑士,在逆境中也保持着足够板挺的身姿。
“哈尔堡一别,我觉得我们未来还能再见,但后来听说你出事,又觉得我们此生再也见不到了。现在才知道伱躲在这里……”
“我在这躲了很多年啦,”迪克平淡的说,他将木桶放下、取出酒杯,“他们都容不下我。”
“这是个好地方。凯特大人想要这片河谷。”弗朗特说道。
“以前可不是好地方,人少,贫穷,勉强混个温饱,唯一优点是没有贵族,但当罗曼来了后,这个优点也变成了缺点。”迪克说,他又掀开了桶盖,“但他们觉得这片土地有了主人就能强大起来哼,弗朗特大人,有些人的强大不是因为土地。只是别人常有误解,认为一个好的封地就等于一切。”
“当年你不是这样说的,”弗朗特爵士指出,“哈尔塔特盐矿之争,你信誓旦旦的说要为沃里克大人夺得那座盐矿的所属权,为此和贝希特斯竞争,虽然被我击败,可大家都承认你的勇武。谁知道你回去后就杀害了沃里克大人……”
迪克动作停下来,说道:“那时我太天真。”
“你为什么要杀沃里克大人你的同僚都叫你‘干净的迪克’、‘清澈的男人’,大地上就没有取错的外号,所以我当初一见到你就欣赏你了,结果你把他们全都杀了,迪克,我相信事出有因。”
“……我的妻子向沃里克大人问我什么时候回来,她当时怀孕七个月了,心里很不安,盼望着我回来——那时我输了战争,想挽回我的失利,于是参加了一场橡木大公举办的比武大会,冠军能拿到一条秘银项链,我希望得到它,向我的君主请罪,可当我回去后,得知我的妻子死了,死在沃里克大人的城堡里,他们说她怀了个女孩……我用那条项链活活勒死了他……”
他没说下去,俊朗沧桑的脸庞散发着悲伤气息,摸出那条发黑的银项链,细细摩挲。
这是另一条,他专门找银匠定制,送给妻子的另一条项链,他多希望能亲手将项链戴在她脖子上,或者送给他未出生的女儿。
弗朗特沉默说道:“这不怪你,但这是你为罗曼大人效忠的原因吗那位大人快和你现在的名声差不多啦,要不是你帮我拦着,他肯定会亲手把我的手脚打断,就和那些审判骑士的下场一样。”
“那是因为您伤了格林和亚伦,还好您有分寸,没杀了他俩——哪怕你杀了其中一个,就算我拼命求情也保不住您的命,您会被砍成肉酱然后喂狗的。”
“咱们骑士不就是这样子的吗,遇到大人物总要留情面的,我打赌那俩没有二十五岁,现在居然是三阶骑士了,遇到这样前途无量的年轻人,哪能真下死手。”弗朗特感叹说,
“所以你要跟着他做什么呢我不想说的,但你是不是还有恨还有没发泄干净的杀意,可是那样的贵族太多啦,你们杀不完的啊。”
他活了五六十年也遇见过这样的贵族。
不拿贵族当贵族看的贵族,还有个杀贵族的迪克……
这俩家伙凑在一起能干出什么大事来我都不敢想。
“不,那段恩怨早就断啦,你去和我的团长去说这个吧。”迪克嘴角有一抹哀伤的微笑,给血盐骑士倒了杯酒,
“弗朗特大人,您知道吗,我以前真的有恨,但我后来又遇到个小女孩,小小的,瘦瘦的,她惊慌失措的逃到山里,那时候我就想如果我的女儿也活着,也该有她那样大了,这样一想,我的恨就消失的无影无踪啦……我们总得接受现实,往前看,不是吗”